为什么太阳花不违法? 「公民不服从」理由有这些

太阳学运今上午11时宣判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等人在场外记者会。(图/记者杨佩琪张曼苹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2014年3月18日,为抗议黑箱服贸,多位学生闯入立法院,引爆长达24天的「太阳花学运」。事后,北检起诉林飞帆、陈为廷及立委黄国昌等22人,今一审宣判「全部无罪」,全案仍可上诉。北院行政庭长廖建瑜指出,此次判决的主要依据为「公民不服从」。

廖建瑜表示,被告人抗辩时提出「公民不服从」,北院审酌后,认为本案符合此概念,因此不具实质违法性。

廖建瑜进一步解释,认定本案「公民不服从」有以下要件:抗议对象是与政府公众事务有关的重大违法或不义行为、基于关切公共利益或公众事务目的、抗议行为须与抗议对象间具有可得认识的关联性、须为公开及非暴力行为,且须符合适当性、必要性、狭义比例原则

廖建瑜说明,上诉要件是依被告黄国昌等人与法官资料国内学说而认定,这也是国内刑事判决首次援引「公民不服从」概念。

针对北院一审判决太阳花22人全部无罪,北检则表示,收到判决书后将再研议是否提起上诉。

▲太阳花学运。(资料照/记者陈明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