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课为何培养出「公民不服从」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法律系是第一类组高中生的热门选项,但每年学测、指考公民科的「法律」部分,总有许多让法律专业人士看了昏倒的题目。不是极度繁琐,就是似是而非。

以今年公民科的题目而言,有一题就把「政府机关风景区园中躺卧游客处以罚锾新台币3000元,且6个月内禁止入园」说成「违反比例原则」!没头没脑冒出这样欠缺足够条件的题目,居然能得出「违反比例原则」的答案?这种答题与思考,简直就是鼓励人们自己任意主观地对任何「我觉得罚太重」的东西指控违宪,绝非法律人甚或社会公民该有的思维

去年的学测社会科也有一题《民法》题目,大考中心宣布的答案,遭到政大法律系资深《民法》教授杨淑文教授批评,认为这个答案显然错误,该题应该一律给分。类似的「错误」罄竹难书,但大考中心总是置法律专业人士的批评于不顾。每年的出题也都是再三出现这种显然不懂装懂的题目。到底问题症结何在?

问题的表面似乎是「法律太难」,以致高中老师学生难以掌握法律的教育和出题。法律充满了许多繁琐的规则,同时又有着许多抽象模糊的概念需要抽丝剥茧地具体化。前者需要有能力理解、背诵、搜寻、分析;后者则需要在法条判例的背诵之外,另外加上大量的案例研习训练,才能培养出从抽象到具体的适用能力。没有这样的基础,就只能考高中生一些「遗产分配」的细节技术,或是完全弄错「比例原则」等抽象原则的适用方法。

然而,为什么中学生需要学习这么困难的东西呢?高中、国中生绝大部分将来并不会从事法律职业,学这些做什么呢?中学公民老师又有可能熟稔这些法律规则以及方法论吗?

再看看课纲课本。当前103年微调课纲已经相当繁琐,如果再去看看高中甚至国中课本,那更是吓坏大学法律教授:如何区分买卖、租赁和借贷契约犯罪成立的三阶段论、侵权行为债务不履行、责任能力年龄…,有些甚至是大学法律系3年级才在教的内容,要国高中生如何理解?老师们又怎么教?如果这些素材真的是培养「素养」,让学生们有个观念感觉,那也就罢了。

偏偏现在是选择题为主,那就会出现前述年年「出错又死不肯认」,以及大家「死背一串细节」的情况了。所谓的108课纲,细读之后,虽说要培养「素养」,但依然充斥着细节规则。配合上「选择题」,将来还是不令人乐观!

真正的问题在于错将公民课当法律课。公民课之目的在于培养「公民素养」,而不是法律的具体规则以及操作方法。学生需要了解的是作为一个公民,对「法律」这套体制需要认识的基本观念。

所以公民课要给孩子们正确的法律观念:为什么要守法?法律的重要和神圣之处在哪里?「权利」是什么?宪法、法律、法院功能为何?对这些基本观念有认识,够了!舍此不为,去硬塞一堆远超过国高中师生能力的繁琐素材,甚至反过来去把「公民不服从」放在公民课本里,都只是公民素养的负面教育而已。

作为一位法律教授以及关心教育的公民,看到这些题目与教材,心中涌出的是鲁迅在《狂人日记》中说的:「救救孩子!」。

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