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爽中大奖!员工乐歪「拿2万元以上奖品」…先扣缴10%税额
▲各行各业的公司都会举办年终尾牙,感谢员工一整年的努力。(图/记者柯沛辰摄,示意图)
农历年前,各行各业为了感谢员工一整年辛苦的工作,常会举办年终尾牙与春酒,并搭配抽奖活动,就是要犒赏员工。但你知道吗?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民众抽中的奖金或奖品价值超过2万元以上,就必须要预先扣缴10%税额,并按实申报;而奖品价值不超过2万元者,才可以不用扣缴。
有民众在年终尾牙上抽到价值4万2000元笔记型电脑,要向公司请领时,必须依规定先预缴4200元税金,才知道原来奖品价值超过2万元以上,要预先扣缴10%税额,直呼「税金好贵啊!」
根据《所得税法》第14条第八类、第88条规定「竞技、竞赛及机会中奖之奖金或给与」的范围,必须依规定申报和扣缴所得税。意思就是,当民众在尾牙或春酒上获得奖金或奖品,就要在向公司领取奖品时办理扣缴,预先缴纳税金。
当中奖者为我国境内居住人,也就是符合「在中华民国境内有住所,并经常居住中华民国境内者」或「在中华民国境内无住所,而于一课税年度内在中华民国境内居留合计满183天者」,抽中奖项价值超过2万元,就算有缴税义务,必须给付全额「预先扣缴」10%税款,并按实申报。
▲每逢新年前后,不少公司都有尾牙摸彩活动,但所获奖品若是超过2万元得缴税。图为《ETtoday》六周年公司活动摸彩。(图/记者周宸亘摄)
换句话说,如果奖品价值不超过2万元,就可以不用扣缴,但仍需要向财政部地区所属国税局申报并填写免扣缴凭单;若中奖人全年所得给付不超过1000元(例如短期工读生),就可以免扣缴也免申报。
但如果中奖者为非我国境内居住人,无论中奖金额或奖品价值,就必须「预先扣缴」20%税款,至财政部国税局网站上填写、列印扣缴税额缴款书,开立扣缴凭单。
综合以上,假设台湾上班族在公司尾牙抽到3万元,则须申报并预缴奖金税额10%,也就是3000元作为扣缴金。抽到2万元以下奖金或奖品当然就不用缴税;假设是「非我国境内居住人」的外籍人士(如海外短期工读生)在台湾公司尾牙抽到3万元,除了须申报之外,还须预缴奖金税额20%,也就是6000元。
至于何谓奖品价值?就是公司向外采购奖品所开立的统一发票或购买收据上的金额。若奖品是由公司自行生产制造,则以生产成本作为奖品价值;而如果是其他厂商捐赠赠品,那么公司仍要根据市场价值计算作为扣缴申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