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占用地呛「你是甚么东西!」 大楼管委判罚5000元
新竹一名谢姓男子,担任大楼的管理委员,2015年和担任派驻该社区的孙姓物业经理,在管理委员会议时,因为住户大门占用住户共同土地问题发生口角,他公开辱骂,「你是什么东西!」对方因此提告,新竹地方法院认为,他声称不是侮辱,当庭也有道歉,不过说话带刺,双方又没和解,因此判处5000元,得易服劳役。
判决书指出,谢姓男子是大楼住户管理员,2015年10月在管理委员会议上,孙男要求其解释处大门占用住户共同用地问题,他在公开的会议室内大骂,「你是什么东西!」当时其他住户和物业公司人员都在场,让孙男因此提告公然侮辱,他开庭审理时供称,是在问对方知不知道整件事情来龙去脉,「这句话是指凭甚么要求我回复原状,主观上没有侮辱、贬损意思。」
法官参考教育部颁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网路版,认为「什么东西」一词的语意,在我国社会普遍用法乃是斥骂鄙视他人,如果谢男只是要说「你凭什么要求我」,那还有许多和缓用词可以使用,加上孙男是经理职,在其他住户和职员面前受辱,必会贬损孙在该社区声誉及评价,谢男在庭上虽道歉,但说话带刺,双方又没和解,因此判处5000元,得易服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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