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接错洗肾管「判定人为疏失」 卫生局开罚10万元!

台大医院5月发生血液透析管路错接事件台北卫生局裁定开罚。(图/记者徐文彬摄)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台大医院5月25、26日加护病房发生血液透析管路错接事件,台北市卫生局裁定开罚!副局长陈正诚指出,事发时有6位病人接受血液透析,虽然没证据显示2名死亡个案和管路接错事件有关,但操作人员的确有疏失,院方督导不周,将依照《医疗法》罚缓10万元。

陈正诚说明,虽无证据显示死亡个案是因管路接错导致,但操作人员疏失一事,不符医疗法第82条第1项「医疗业务之施行,应善尽医疗上必要之注意。」规定;台大医院有督导不周已抵触医疗法第57条规定,将依同法第103条规定,处10万元罚缓。

▲台大医院在事发后,出面鞠躬道歉。(图/记者洪巧蓝摄)

根据《医疗法》第57条第1项规定「医疗机构应督导所属医事人员,依各该医事专门职业法规规定,执行业务。」违者按同法第103条规定,可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陈正诚指出,考量本案过程、对医疗品质社会产生影响,依「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处理违反医疗法事件统一裁罚基准」规定,第一次违规处5万元至15万元罚锾,因此予以10万元罚锾处分

陈正诚也建议卫福部能建立医院异常事件即时通报机制,以第一时间警示其他医院,让医院可同步注意及改善,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或是透过修法,强制医疗机构通报异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