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工厂缴回馈金、设太阳能板可就地合法!环团:违章工厂恐永不落日

今年5月7日经济部预告订定「特定工厂申请变更编定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审查办法」,只要低污染农地违章工厂取得特定工厂登记后,透过缴纳回馈金、装置太阳能光电板、划设隔离绿带便可进一步申请变更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低污染农地工厂也将就地合法,违章工厂恐永不落日。(本报系资料照)

今年5月7日经济部预告订定「特定工厂申请变更编定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审查办法」,只要低污染农地违章工厂取得特定工厂登记后,透过缴纳回馈金、装置太阳能光电板、划设隔离绿带便可进一步申请变更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低污染农地工厂也将就地合法,违章工厂恐永不落日。

《工厂管理辅导法》(下称工辅法)2019年6月经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工厂管理辅导法部分条文,要让2016年5月19日前的违章工厂被纳入辅导行列,5月20日后新增农地违章工厂一律即报即拆,新法已在2020年3月20日公告施行;经济部中部办公室强调,地目变更须在2023年3月19日前提出申请,而在今年6月21日《用地变更办法》正式公告生效

经济部工商普查估计,全台违章工厂间数约4.5万家,另根据地球公民基金会统计,去年3月20日《工辅法》新法公告上路至今检举违章工厂间数347间,勒令停工却仅30间、断电仅2间、拆除仅9间。

地球公民基金会山林国土专员吴沅谕表示,苏贞昌院长在《工辅法》修法当时承诺修法结果不会影响公共安全,但从《用地变更办法》来看,却会带来消防风险、用地炒作等五大弊病

吴沅谕指出,针对《用地变更办法》应该要有更多消防安检与建筑结构的加强,别让工厂成为消防员坟场,另外也要机制遏止变更的土地被炒作,否则工业区形同虚设,还会扭曲台湾产业公平竞争发展

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总干事施月英强调,就算有些违章工厂一开始的产品制程属于低污染,但之后转为高污染的案例屡见不鲜,虽然地方卫生局的确稽查出部分不肖业者,但在台湾违章工厂的汪洋中,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施月英表示,工厂装置太阳能光电板产生绿电应该自用,而不是台电用更好的收购价厂商购电,这些工厂违法在先,现在又得利多,根本不公平。「经济部摆明就是要让申请特目的低污染工厂就地合法,装置太阳能光电板一签就是20年,20年期限到了还可以续签,能拿他们怎么办?」

许多民众也质疑,「铁工厂屋顶是否能乘载太阳能板的重量?是否有列入相关评估?」、「奖励违法的恶法,要长期守法农民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