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投资王伟忠3000万 艺文界批:经纪人算什么文创

文化部「2012文化国是论坛」,(左起)苏拾忠王伟忠龙应台何飞鹏等人出席。(图/文化部网站)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政府大力推动文化创艺产业政策,28日再受文化界人士猛批,并将「炮火」瞄准「文创一号」公司董事、创意总顾问王伟忠。文化界认为王经营艺人经纪」并非创意产业,却拿政府数千万经费,导演王小棣直言:「大陆俊男美女比台湾多」。王伟忠则反击,政府的钱要还的并非补助,「我为我的行业努力有什么不对?裴勇俊也拿过文化勋章」。

冯光远出席提问。(图/文化部网站)

文化部28日举办「2012文化国是论坛」,首场主题「点石成金念头─文化创意产业策略的探讨」,由部长龙应台主持。由于「文创一号」、「吉富文创」这两家创投各投资华星娱乐」4000万与2000万,政府也相对投资2200万与800万,且王伟忠是「文创一号」公司董事,同时也是「华星娱乐」董事长,而「华星」主要经营业是《华人星光大道版权与艺人经纪。这些数字与关系引起文化界不平

以文化界人士身份出席的诗人鸿鸿、冯光远等人在台下发问,怀疑经纪业也算是创意产业?文艺界一次只获得5万、10万补助,王先生一次拿几千万?做的并不是原创(意指制作节目、艺人经纪),另也要求文化部应对《梦想家》舞台剧资讯透明化

导演王小棣(上图左,图/文化部网站)虽在台上担任主讲人,也不认同王伟忠主张经纪业在大陆好发展。她表示,要比俊男美女,大陆多很多,大陆经纪也发展很快,她不认同目前文创政策都听创投主导,因为创投为了获利都会听大陆(市场)。王小棣从一个国民的观点来看文化创投,她认为文化应该是在地 ,从教育生活建立起来,但却没有人讨论创投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关系。

面对文化界的猛烈批评,王伟忠(上图右,图/文化部网站)表示,当初他经营电视是做小生意,赚一点生活费用,本来不想做(文创投资),但因为法令、环境在改变,也有创投公司朋友一直找他谈,最后才决定参与,帮忙提供一些案子做为参考。他说,《华人星光大道》除了节目制作,也要把艺人经纪发展起来,大陆对戏剧电影进入仍管制,艺人相对管制较低,发展空间很大。他举童安格为例,在大陆有很多二、三线城市永远都有演出需求,可以一直唱。

王伟忠还说,被大家质疑是文化部拿钱给他做节目,希望大家能真正了解。《华人星光大道》半年做一季的方式,再卖版权给电视台,可续积节目能量,培养节目成为华人龙头地位,不一定要靠电视台。他强调,上一届的《华人星光大道》签了6位艺人,第一名的关诗敏7月就要出片

他以自己与创投合作的经验说,一个星期要开一次会,三个月要报告董事会一次,繁文缛节非常多,「我们经营首要打平,要赚钱分红。」对文化界的批评,他语调高亢说,「我来自演艺圈,当然要帮演艺圈讲话,我靠自己努力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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