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我思-变相鼓励弃养

许多民众将自己装扮成动物、手拿标语,为流浪动物请命,呼吁政府修正动保法,以TNR代替捕杀。(杜宜谙摄)

近1万名民众上周六走上街头为流浪动物请命,诉求「反滥捕、要结扎」,希望立法院在进行动保法修法时,能将TNR(诱捕、绝育、放养)入法,不仅解决流浪狗问题,更强化饲主责任

对于游行民众的诉求,农委会回应,流浪犬管理争议不能只考虑关心动物民众的权益,也应顾及社会大众不希望被流浪犬干扰的需求。至于TNR入法,担忧饲主认为弃养后政府会处理,导致饲主责任崩盘,反提高弃养率。

农委会的回应是标准官腔官调,因为当官的只想「轻松做」挑最简单的,花力气的麻烦事,没那闲工夫。政府处理流浪犬只有两个步骤,抓和杀,这两个步骤最简单,也最省事,流浪犬进收容所12夜后,甚至不用等到12夜,2、3天,狗儿就因群聚感染犬瘟热出血性肠炎而死亡。

台湾平均1年杀掉12万只流浪狗,但这么多年来,「浪浪」有减少吗?目前全台湾还有近40万只流浪狗,证明抓和杀解决不了问题,但脑残政府还是只想抓和杀,再拿官冕堂皇的陈腔滥调来搪塞TNR。因为他们知道,民间团体有很多傻瓜在做,出钱出力抢救浪浪结扎送养,反正有人在做,政府何必找麻烦抢着做。

部分反对TNR的动保团体和农委会认为流浪犬的源头管理最重要,只要落实源头管理,流浪犬自然减少。流浪犬从何而来?无良饲主弃养是最主要来源,再者是繁殖场丢弃。目前动保法对无良饲主弃养完全不罚,甚至还规定收容所不得拒绝饲主弃养,这不是脑残,什么才是脑残?

德国全国有800万只狗,但街头看不见一只流浪犬,因为德国政府规定,弃养者,包括搬家未带走犬只,需缴交90万元罚款,严重虐犬者可判2年徒刑;台湾,弃养不用钱,谈源头管理,是在自取其辱。

至于繁殖场,更是让人恨之入骨。母狗用完即丢,不是弃之荒郊野外,就是大大方方丢到收容所,最后还是民间团体救狗,此类新闻屡见不鲜。无良饲主及繁殖场弃养无罪,谈源头管理,是缘木求鱼

流浪犬源头管理是「水龙头理论」,饲主及繁殖场弃养就是二大水龙头,水龙头不关紧,水不断流出,何年何月才能解决流浪犬问题。而未结扎的流浪犬,平均1年可生育64只幼犬,如此惊人的繁殖力,天天安乐死,台湾也不可能像德国,街头不见一只浪浪。关紧水龙头,再适当处理流出的水,上下游同步,才能彻底解决流浪犬。

既不对饲主及繁殖场弃养重罚,也不对流浪犬结扎,农委会整天只想着以12亿经费兴建「五星级收容所」,说是「加强动物福利」;请问农委会,收容所设备五星级化,岂非告诉饲主收容所可以将弃犬照顾的很好,丢再多也不怕?之后流浪犬群聚感染,还没被认养就因病而死,钱是这样花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