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程远/世风日下 司法顾到谁尊严?

名嘴揭弊、爆料,成为电视台抓住收视率的最高原则。(图/达志示意图

文/吴程远(前全美台湾同乡联谊会会长)随着台湾媒体多元化新闻政论节目杂志的三角一体完美资源整合,可谓是处处有惊爆,台台卖点。从最早的揭弊、爆料,到今天宁愿捏造故事也不能独漏头条的媒体环境,已成为电视台抓住收视率,名嘴担纲节目班底的最高原则。由「媒体」、「名嘴」、「被评论者」、「法院」所组成的新生物链,已然成型

收视率的高低、律师团阵容司法资源是否被浪费,都是社会关注焦点所在,但媒体恣意挥洒着言论自由,实为毁人名节的行为却与日俱增,对于亟欲透过司法,为自身名誉讨回公道的受害人,其经历的苦痛与挣扎,却未必能获社会的同等关怀。在司法之前,以「可受公评」,「主观无毁谤之故意」、「口误」等作为言论脱序合理化结论不在少数,折损的不单是司法及被毁谤者的尊严,也让明知讯息错误,仍坚持恶意散播者,再无罣碍的对道德完全弃守,无畏惧的持续在媒体上挥舞毁人名誉的大刀。善于用「音同义不同」、影射明确却以「没指名道姓方式规避法律责任,已经成为名嘴惯性毁谤的防身基本款。「诡辩」成为社会的价值潮流,把刻薄言语损人名誉当作时尚,卖弄藏头诗来操作人身攻击的巧合,尽管能从法律制裁技巧的逃脱,但踩在道德最底端高喊着言论自由,展露出「毁人不倦」的得意洋洋,俨然是台湾最突兀的风景。这几年台湾陷入了为追求收视率,找的话题极其辛辣、来宾们为车马费口若悬河、被毁谤者为捍卫自身名誉,必须寻求司法提告求偿的恶性循环。司法判决,曾被大众赋予终结毁谤言论无责的期待,也是为道德底线下探设止损点的最后希望,唯近日士林地院针对一起妨碍名誉官司,认定被告的名嘴「口误不是错误」,并定义「符合社会大众对于资讯流通的快速要求」比「确认资讯真实性」更重要,判决无罪。世风日下,司法确实与时俱进,只是已经还不起受谤者的名誉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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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吴程远,作家、前全美台湾同乡联谊会会长,「野台主笔原文刊于「评见不移 – 吴程远观点」,已获授权刊登。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