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接受!死刑「有條件合憲」 高大成嗆廢死:你有至親被殺害嗎?

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法医科主任高大成。记者赵容萱/摄影

37名死囚认死刑判决侵害人民受宪法保障生命权,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昨判决,「有条件合宪」。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法医科主任高大成表示,他坚决不赞成废死,认为犯罪者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判处死刑就应该要执行,他也曾问过废死联盟成员「你有至亲被杀害吗?如有再来赞成废死,我钦佩!」

高大成表示,他从事法医工作40年,从没看过死刑犯改判出狱后未再犯案的例子,这些罪犯大多都是因为「被看不起」而动手伤人,但这些理由根本就不是理由。他无法接受死刑「有条件合宪」,因为宪法本来就有死刑,不然就直接废除死刑,现在说不能唯一死刑,不能理解是甚么道理。

高大成认为,死刑一定要执行,因为杀人犯再犯机率高,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而且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可以装出来,借此逃避死刑枪决,是很大的漏洞。但对于无法确认为其所为或仍有疑虑者,为免造成冤狱,当然不要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