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不哭!子公司必应台北跨年和华视上演争议
五月天相信音乐子公司必应创造,因台北跨年晚会网路转播平台和华视上演争议。网路截图
今晚是迎接新一年曙光的跨年夜,却因网路转播平台引发争议,五月天所属相信音乐子公司必应创造,今在该公司所属FB发表正式声明,华视也随后提出声明。有关媒体报导华视提出之声明,内容提及跨年活动转播权由北市府、必应创造与华视共有,并未与华视协议,而将网路播放权利转授权予爱奇艺平台一事,必应公司31日提出正式声明如下:按本案劳务采购契约第十四条第(五)项第3款约定,本案所产出之智慧财产权,系由机关(台北市政府)取得著作财产权,同条项第10款则明订本案影、音、像标的物于机关及厂商所属单位使用时,应经台北市政府与厂商同意。
必应声明中指出,这项活动网路转播平台由爱奇艺专属一事,本公司于今年8月即开始接触洽谈,并与华视沟通并传达相关合作之权利义务,包含期望赞助内容等,最终于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本公司以及中华电视公司三方,于108年10月24日第7次工作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各方代表签名佐证。该次会议纪录已由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分别寄送予本公司及中华电视公司,中华电视公司并未就该次会议纪录提出任何异议,足可证明中华电视公司业已肯认会议内容。
声明中提到,基于前述事实,本公司于108年11月5日发函请台北市政府同意将本活动网路播出平台专属授权本公司之后,再由本公司专属授权予爱奇艺,目的为扩大本活动之曝光并吸引网路阅听人之需求。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亦乐见其成,故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已于108年11月28日覆函本公司并副知中华电视公司,同意授权本公司转授权爱奇艺在网路平台播出本活动,显见本活动网路平台专属授权爱奇艺一事,早经中华电视公司明知并同意。
必应也指出,公司于今年3月份确认投入进场台北跨年晚会,就与华视共同携手合作,过程投标、简报到获得决标拿取承办权利后,密集开会规划系列活动,从11/9台北耶诞点灯、市府周边灯饰亮起,并且规划周末系列活动、信义区装置妆点,一路到12/31的跨年晚会,期间都是各司其职、努力筹备与安排,为了就是要在今年跨年活动有不一样的感受与感动。目前活动演出即将到来,秉于服务广大阅听人立场,活动将于12/31 18:30于台北市政府前广场正式登场,欢迎大家莅临现场一起同欢,若挤不进现场,您也可以透过以下平台观看,以让大家都可以尽兴观看筹备许久、动员庞大、工程浩大的美好作品「台北最HIGH新年城-2020跨年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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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视平台
(1) 国内电视:华视主频、华视新闻资讯台、MOD华视主频、MOD华视新闻资讯台
(2) 海外电视:Astro TV(马来西亚、汶莱)、DATV(日本)
二、广播电台
台北广播电台 FM93.1
三、网路平台
台北旅游网FB、爱奇艺(全球)
针对必应公司声明,中华电视公司也提出回应。该公司声称华视于10月24日第七次市府工作会议肯认该次会议纪录。但该次会议纪录仅载明独家授权而非专属授权与必应公司。而必应创造公司却于会后,并未知会或书面告知华视之情况下,迳行行文向台北市政府观传局,请求专属授权与必应创造后再转售与爱奇艺平台,罔顾合作伙伴之诚信与公开透明。未来如有侵犯相关权利时,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径。
所谓独家授权系指仅对一人授权,著作财产权人不得另授权第三人利用,但著作财产权人自己是有权可以行使著作财产权,属非专属授权。「专属授权」则系指著作财产权人为授权后,其著作财产权于授权范围内均移转于专属被授权人,此时著作财产权人在该授权范围内,不得自己行使其著作财产权也不能向第三人授权。必应创造之专属授权行为业已违反该次工作会议决议,其授权效力恐有所争议。
华视本身即是版权共同所有者,必须维护台湾网友的收看权益。如果所有收看台湾网友仅能在单一境外平台收看台北市跨年晚会转播,相信也非北市府所乐见。特此声明,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