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運作窒礙難行?法官批政院 讓司法捲入政爭
立法院去年底为宪诉法等三大法案,上演朝野大乱斗。本报资料照片
司法院代理院长谢铭洋前天在司法节学术研讨会致词时表示,目前司法面临许多挑战,其中一项就是宪法诉讼法修法,对宪法法庭运作造成影响。但有法官认为,行政院越俎代庖在覆议案说,宪诉法会造成宪法法庭运作窒碍难行,会让司法卷入政争。
立法院会去年十二月廿日三读修正通过宪诉法部分条文,规定大法官未达十五人时,总统应于二个月内补足提名,另参与评议的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十人,要宣告违宪时,同意违宪宣告的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九人。
目前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长在内的大法官共缺额七人,朝野严重对立,若无法至少通过两名大法官,依宪诉法,宪法法庭将无法评议、做出判决与暂时处分。
对宪诉法纷扰,在法官论坛的讨论度「甚低」,几乎没法官关注,但宪诉法可否暂时处分或宣告违宪,法官们认为是「超级难」的法律问题。
有法官认为「宪诉法三读通过后,行政院没问司法院意见,就越俎代庖在覆议案说会造成宪法法庭运作窒碍难行。种种作为,不但把司法卷入政争,也表现出司法会挺执政党的样子,只会逐渐侵蚀减损大法官的独立与中立性」。
宪诉法二○二二年上路,修法主因在于大法官审理案件,规定大法官解释应有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高门槛。实务上大法官极少人会「请假」,也就是不管是否同意,都须拿到十五席大法官中的十票。
现制改为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八票),就可作违宪或合宪判决,期望提高效率。
宪诉法时期所做出的判决,绝大多数都是由人民或法官所声请,与政治相关的案件除国会改革法外,仅二○二二年台北、台南、台中和嘉义市议会所声请的「莱猪」案、在野卅八名立委提的「农田水利法」案,以及二○二三年「公职年资并社团年资」案,不过该案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与地方法院法官所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