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新难题 滞留大陆影响居台183天规定
疫情阻碍滞留大陆的「小明」返台。监院昨提出调查报告,图为台胞家属陈小姐以手机视讯方式与她的小叔梅先生联络。(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小明」们(泛指陆配子女)历经波折,终于回到台湾,未料,如今又出现了新难题。当初因疫情导致小明无法如期返台,影响申请居留证1年需满183天的规定,相关单位至今未有明确说明,许多家长和小明无所适从,不仅不知道该如何计算,更担心过去已达标的年度,或累积的天数也将随之一笔勾销,得从头计算起。
陆委会表示,陆配及其子女因疫情无法返台,以致其申请居留或定居天数计算受到影响,此属于不可抗力的特殊事变,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另据了解,移民署已召开跨部会研商弹性处理方案的会议,正完备后续行政作业中。
大陆台商表示,他的女儿为经专案许可在台湾长期居留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台居留需超过183天,第1年已经完成条件,但第2年却因为疫情和政策关系滞留大陆,去年10月才回到台湾,照规定,第2年势必无法满足183天的要件外,最糟的是就连第1年也将失效。
这名台商说,询问移民署,移民署回复第1年的资格可以保留,但第2年可能得补足到183天。这位台商表示,今年正逢女儿升大学,原本孩子肯定能以「台湾人」的身分就读大学,但现在情况不明,确切计算日期方式还未有定论,孩子说,若届时以「陆生」身分就读大学,「那她也不想念了」。
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钟锦明指出,几乎所有的小明都面临这个问题,家长希望能将滞留大陆期间算入,他认为,「补满」183天的折衷方式计算或许较为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