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期逾30天可標「長效鮮乳」 酪農反彈

鲜乳、牛乳、保久乳怎么分 制表/元气中心

但中华民国酪农协会理事长李恂潭不接受,表示进口乳若有「鲜」乳字样,会让国人混淆,要求食药署修改。

国外进口鲜乳保存期限约比国产鲜乳多出六倍,但都称为「鲜乳」,引发国内酪农反弹,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昨表示,原先农业部建议,将效期较长的鲜乳标示为「长效乳」、「长效鲜乳」,经与专家讨论后,昨天预告「鲜乳保久乳调味乳乳饮品及乳粉品名及标示规定」草案,预告后六十天内将搜集各界意见。

草案重点是「新增延长保存期限鲜乳品名标示」,产品如以适当温度及时间组合热杀菌处理,在高洁净度环境下近似无菌充填,保存期限卅天以上,品名应标示为「延长保存期限鲜乳」、「长效鲜乳」、「ESL鲜乳」,预定明年七月一日生效。

其次是「清楚标示,透明消费资讯」,乳脂肪经调整后,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标示可为「全脂」、「低脂」、「脱脂」或其他等同意义字样;乳糖经调整后,可标示「低乳糖」、「无乳糖」或同意字样。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郑维智表示,这两项预计二○二六年七月一日生效。

李恂潭指出,协会反对这样标示,在台湾数十年的观念中,鲜乳就是上架后效期十四天的乳品,酪农认为进口乳应改为「长效乳」,但酪农的意见似乎不被尊重,协会将据理力争,近日会行文食药署表达意见。中华民国乳业协会理事长徐济泰也对食药署的标示作法表示不妥。

徐济泰说,政府应让消费者和产业团体看到产品标示时不会混淆,像「ESL鲜乳」的英文标示,产品用的是延长效期乳品,并非「鲜乳」,为何中文标示仍写鲜乳?业者质疑政府配合进口商利用宽松的定义进行相关操作,食药署未对标示确实把关。

林姓酪农说,业界期待的作法就是标示清楚本土鲜乳和进口乳品,也认为效期超过十四天的乳品不能称为鲜乳,距离二○二五年零关税乳品进口不到半年,政府的配套措施规画实在太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