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元之》地方政府保护人民免吃莱猪的最后手段

叶元之地方政府保护人民免吃莱猪的最后手段。(图/爱传媒提供)

【爱传媒叶元之专栏民进党政府强行让莱猪明年元旦进口中央鸭霸,地方政府也只好自保

新北议会已在12月初通过新北市食安自治条例,要求猪肉制品莱剂零检出,希望能确保新北市民不会吃到莱猪。

现在的问题是,地方订的自治条例,若有罚则,必须要经过中央核定,才能生效。目前新北市政府已将自治条例送交行政院,但以民进党的独裁作风,一定不会核定新北市的自治条例。

元之在之前市政总质询时,早就预料到这个状况,因此要求新北市政府一定要超前部署预先思考对策

目前市府作法,应该会在收到中央打回票的公文后,提出行政诉讼,或是声请大法官释宪

法理上来看,中央颁布的是行政命令,并不是法律。地方议会依法订定食安自治条例,是具备民意基础的,中央政府应该尊重。

另外,依据宪法「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法规国家法律有无抵触发生疑义时,应由司法院解释,不是由行政院自行认定。

过去大法官会议曾针对中央地方法规抵触,做成释字第738号解释,明白指出中央与地方法规宽严不一并非「抵触」,因为中央定的是「最低标准」,地方政府当然可以订得更严格、更因地制宜,这是宪法保障的地方自治精神

例如,中央政府在「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规定学校与电子游戏场应距离50公尺以上,但地方自治条例可以订定的更严,规定必须距离100公尺以上。

以此来看,中央规定猪肉莱剂容许量10ppb,那地方订定零检出,这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是更严的,符合释字第738号的精神。

只不过,现在最高行政法院院长是蔡英文总统的表姊夫,蔡总统也曾将大法官叫去骂过,行政权现在独大,司法还会不会站在地方政府这边,就不确定了!

作者为新北市板桥市议员

照片来源:作者脸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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