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救护车让病患指定医院 李彬州:多用造成别人少用

救护车资料画面。(图/记者孙曜樟)

记者李春棉/台北报导

新北市政府自6月起,将实施救护车送医新制,只要民众签下责任自负切结书,就可以让病患指定医院就医。对此,台北市立联合医院忠孝院区急诊室主任、社团法人台湾急诊医学会委员李彬州忧心,此制度恐将导致紧急救护网破洞

新北市朱立伦日前在市政会议中指出,不少市民投诉,救护车救援送医都将病患载至附近责任医院,若病历资料在其他医院,反而不利就医。为此,新北消防局规画,未来除非生命垂危或车子调度时间过长,只要民众愿意签署中途病况恶化责任自负的切结书,就能指定北市、桃园基隆的急诊医院。

指定医院看似便民措施,但消息一出立刻引发反弹,《ETtoday东森新闻》记者今天致电李彬州,对方直言,贸然实施对病患不会有好处,希望当局能纳入相关意见做参考。他指出,紧急医疗救护法早已画分救护区域,就近送医还是比较适当,且家属也没办法评估病人状况,反而受过专业训练的消防人员却可以清楚分辨。

李彬州也谈到,远送制度一实施,还可能造成当地救护车「真空」,以及调度上的困难,进而延迟其他人的送医时间。李认为,在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只要有人使用时间变长,「多用就造成别人少用」,更何况连救护系统密集的台北市,有时病患都要排到10多顺位,更别说是幅员广大的新北市。

远送不只损害别人的资源,李彬州还担忧,如此一来也将让消防人员的工作时间拉长,引发过劳问题,再加上跨区路况不熟,恐怕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至于民众关切病历在其他医院问题,李表示,除非是罕见疾病,否则多半只能做为参考,很多重症病人被送进急诊室,其实医生都可以处理。

按编:台湾急诊医学会29日针对新北市119救护车后送原则事件声明1.为维护民众生命安全,到院前救护之送医,应依照紧急医疗救护法之规定,以就近适当为原则。2. 就近适当之原则应依责任区规划,不受行政区之限制,以妥善运用紧急医疗资源。3. 119救护人员皆为领有证照之救护技术员,依据法令执行紧急救护专业,并非只负责运送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