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乙種工業區開放蓋勞工宅 議員:不能侷限在大企業
台中市精密园区内劳工宅住户,每月要缴交高额污水处理费,图为园区内劳工合宜住宅第一期新业诚家社区。本报资料照片
乙种工业用地过往只能盖工厂,新北市城乡局日前提出「都市计划法新北市施行细则」修正草案,盼透过修法,鼓励企业兴建劳工宅,预计让有一定建地规模及员工数的企业申请,但议员认为,此举立意良善,但不能只局限在大企业,避免图利厂商嫌疑。
草案内容指出,未来可放宽企业增设乙种工业区容许兴建只租不售的劳工宅,供员工申请入住,出租对象仅限该企业的员工及眷属,其他设置比例、管控及配套机制等目前市府正在研议。
城乡局表示,此目标在于希望减少企业劳工的外部成本,如厂区内部分空间得作住宅使用,可减少相关的交通旅次产生,其有助于产业园区规画与落实企业ESG概念,希望未来企业除员工单身宿舍与员工餐厅外,亦可提供家庭式劳工住宅让员工来居住。
新北市议员林秉宥认为,台湾的产业是以中小企业为主,如果只开放大企业做宿舍使用,会有图利厂商嫌疑,且大企业本来就更有能力照顾其雇员,市府应该要更重视中小企业的劳工族群,建议可让多个厂商一起联合招商,假设有500个员工宿舍需求,就可出资开发,由市府代办,公益性比较充足,才能释出转换土地,这个想法立意良好,但不应限于大企业。
林秉宥表示,这个提议不是坏事,但政策细节还不明朗,况且新北缺乏大型产业用地,市府应要把关,避免大面积的产业用地被变成住宅用地,但可考虑面积较小已不适合做厂办开发的工业区土地,搭配容积奖励,或是管控开发商身份等措举来加强土地利用的效率,就能一举数得。
新北市树林工业区理事长黄呈理表示,相信大部分企业会抱持肯定及认同立场来配合,一方面让有员工宿舍需求的企业,可以在符合条件情况下迳行兴建,提供员工居住空间,也让员工上班不必舟车劳顿;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展现,实现雇主与员工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