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寿董事蔡雄继被停职一年 金管会尚未检视 颇感讶异

新光人寿遭金管会重罚事件再有后续,金管会要求新寿被罚后一个月内,要对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成员「究责」,16日是最后截止日,新寿董事会亦在15日决定,对多位成员处以记过等「严惩」,同时前新寿总经理、现新寿驻会董事暨董事蔡雄继,被停职一年。

只不过金管会对于新光金控15日就公告蔡雄继被停职,有些讶异,认为这些惩处名单还要经金管会检视是否适当,金管会亦将以「密件」处理,但新光金表示,因为董事会已决定要对蔡雄继停职一年,算是重大事项,所以就公告。

金管会在9月15日发布,在一般金检专案金检时,发现新光人寿投资欠缺纪律与内控机制负会凌驾董事会之上进行投资决策,在二天内可加码美国股票新台币千亿元,并有季底作价、投资量身订作流动性不佳的债券情事,对新寿重罚2,760万元、调降国外投资上限到39%,并将新寿董事长吴东进停职到本届任期届满,同时投资长袁宏隆被撤职,金管会并要求新寿文到一个月内对资负会、投审会成员依比例原则「从严究责」。

究责名单16日必须交到金管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共16人、投资审议委员会会亦有10多人,两者名单有重叠,如蔡雄继、袁宏隆就同时身兼两委员会成员,新光金表示,这次究责名单是由新寿独董主导,并由新寿董事会通过,结果个别通知被惩处的成员。

新光金表示,过去这种自我惩处名单,很多是祭警告方式,这次新寿的究责名单,有些是被记大过,至于蔡雄继因为是当时的新寿总经理,又同时身兼两委员会成员,被「加重其刑」,停止董事职务一年,薪水等各项福利亦停止一年,算是很重的处罚。

新寿目前仅先公告蔡雄继一年的自行惩处决定,即停止驻会董事及董事职务一年,之后还要看金管会对此究责名单是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