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寿董事蔡雄继被停职一年 金管会尚未检视 颇感讶异
新光人寿遭金管会重罚事件再有后续,金管会要求新寿被罚后一个月内,要对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投资审议委员会成员「究责」,16日是最后截止日,新寿董事会亦在15日决定,对多位成员处以记过等「严惩」,同时前新寿总经理、现新寿驻会董事暨董事蔡雄继,被停职一年。
只不过金管会对于新光金控15日就公告蔡雄继被停职,有些讶异,认为这些惩处名单还要经金管会检视是否适当,金管会亦将以「密件」处理,但新光金表示,因为董事会已决定要对蔡雄继停职一年,算是重大事项,所以就公告。
金管会在9月15日发布,在一般金检及专案金检时,发现新光人寿投资欠缺纪律与内控机制,资负会凌驾董事会之上进行投资决策,在二天内可加码美国股票近新台币千亿元,并有季底作价、投资量身订作却流动性不佳的债券等情事,对新寿重罚2,760万元、调降国外投资上限到39%,并将新寿董事长吴东进停职到本届任期届满,同时投资长袁宏隆被撤职,金管会并要求新寿文到一个月内对资负会、投审会成员依比例原则「从严究责」。
究责名单16日必须交到金管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共16人、投资审议委员会会亦有10多人,两者名单有重叠,如蔡雄继、袁宏隆就同时身兼两委员会成员,新光金表示,这次究责名单是由新寿独董主导,并由新寿董事会通过,结果个别通知被惩处的成员。
新光金表示,过去这种自我惩处名单,很多是祭警告等方式,这次新寿的究责名单,有些是被记大过,至于蔡雄继因为是当时的新寿总经理,又同时身兼两委员会成员,被「加重其刑」,停止董事职务一年,薪水等各项福利亦停止一年,算是很重的处罚。
新寿目前仅先公告蔡雄继一年的自行惩处决定,即停止驻会董事及董事职务一年,之后还要看金管会对此究责名单是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