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性平三法上路 專家籲設健全職場性騷防治機制
去年MeToo事件促全面修正性平三法,新制今天起上路,专家表示,借由健全法令与机制,当受到性骚扰可勇于通报申诉,期望提升职场性骚扰防治机制,打造性别友善零骚扰职场环境。
今天是3月8日妇女节,性骚扰防治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及性别平等教育法新制正式上路,增订权势性骚扰处罚类型,明定何谓一般权势性骚扰主管,及特别权势性骚扰的雇主或机关首长,新增民事惩罚性赔偿等;增加被害人扶助、保护措施,完善保密规定及延长性骚扰申诉时效等。
新制上路,不少民众疑惑,职场或搭乘交通工具可能拍肩膀或碰触到他人身体,是否被告性骚扰,性别主流化与性骚扰防治专家的卫福部八里疗养院职能治疗科主任张自强表示,违反他人意愿,足以影响人格尊严或感受到敌意或冒犯的环境者,就可能构成性骚扰。
张自强表示,性骚扰着重于被骚扰者不舒服的感受,而非行为人的性骚扰意图,纵使非出于恶意碰触,是出于关心的或友善的碰触,都有可能因为被碰触的人感到不舒服,而被视为不受欢迎的行为。但实务认定仍须依被害人主观认知及客观合理标准等综合考量而个别认定。
张自强提醒,性骚扰不仅对当事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也让社会充满恐惧与不安,未来在预防职场上的性骚扰发生,首先应先尊重他人、要能敏感察觉自己与对方的关系是否存有权力差异,避免做出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避免以轻薄的言行举止调侃别人。
张自强说,当不确定言行是否造成对方不适,宁可先不说或不做,否则即有可能构成性骚扰。这也就是性骚扰防治法不断倡导的立法意旨「尊重」。若与对方存有权力差异关系,在上位者更应严守专业伦理,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不要利用对方仰慕而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