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高2生花2千网购电子烟进警局 父母吓问:抽烟有犯法吗?

电子烟。(图/资料照/新北市卫生局提供)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为守护青少年健康,新竹市政府《新竹市电子烟管理自治条例》11月15日正式生效施行后,少年队12月初发现一名高2男学生手持一支电子烟,询问后发现是在网路卖场虾皮购买,一支不到2000元,并函送卫生局调查。男学生父母警局紧张的说,「抽烟有犯法吗?」男学生之后需要接受6小时戒烟教育

新竹市领先全国制订《新竹市电子烟管理自治条例》,禁烟场所亦全面禁止吸食或携带点燃电子烟,新竹市警局少年队员警12月初巡逻时,在东门圆环见到该名高中生朋友聊天手里就拿着一支电子烟,经询问后得知因为考试压力大又好奇,才在虾皮购买的,下标后隔天就收到货,一支不到2000元,不过此举已经违法,被带回警局。

据《苹果日报》报导,男学生父母接到消息紧张又惊吓问,「全家都没人抽烟,抽烟有犯法吗?」经了解后才知道,儿子违反了《新竹市电子烟管理自治条例》,必须要接受6小时的戒烟教育,卫生局也已约谈虾皮卖家说明。

新竹市卫生局表示,《新竹市电子烟管理自治条例》施行后,将加强规范未满十八岁者不得使用或持有电子烟,违反规定应接受戒烟教育;任何人不得供应电子烟予未满十八岁者,违反规定最高可处五万元罚锾。另在禁烟场所,也禁止吸食或携带点燃电子烟,违反规定最高可处一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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