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前科長涉貪 林智堅認名譽受損告記者求償20萬敗訴

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认为联合报2名记者独家报导其任内卫生局科长涉贪污图利遭声押一事,损害其名誉提告求偿20万元。士林地方法院认定,记者报导内容没有一语提及林智坚个人,判决林智坚败诉。

林智坚主张,张姓与黄姓记者在今年3月撰写标题为「新竹市府惊传检廉搜索 林智坚时期卫生局前科长涉贪遭声押」报导,不仅无视他早已卸任,且涉贪人员仍属新竹市政府公务员并未解职,刻意以耸动标题牵扯,报导中刻意省略他的处理作为,报导前未向他求证,损害其人格及声誉地位,求偿20万元,并在联合报头版刊登启事1日。

张姓与黄姓记者答辩,今年3月21日从新竹地方法院法警室电子看板中得知消息,2人分别向新竹地检署、新竹市政府及卫生局等单位求证确认,林智坚从2014至2022年担任2届新竹市长,报导载明新竹市卫生局前科长郑舒伦因涉嫌贪污,于2021年经新竹市政风处指示清查,又郑舒伦涉收贿期间为2017年至2021年间,确实是在林智坚担任新竹市市长任期内。

记者答辩,向各单位采访后撰写新闻报导,内容客观描述经过,未有影射或任何不实,实无侵害林智坚名誉,且新竹卫生局前科长郑舒伦收贿等报导与公共利益有关,为可受公评事项的善意言论,不具不法性,无侵害名誉。

士院指出,新闻报导中「林智坚时期」仅是因为案发之际是高虹安担任市长,为特定涉贪案发生在林智坚担任市长时期之意,新闻报导显非针对林智坚个人为报导;报导中新竹市政府回应表示此案2021年由政风处指示清查发现郑有涉图利不法,报请廉政署侦办,目前配合检方侦办中。

法官认定,此新闻报导单纯就卫生局郑姓科长涉贪案件,经检廉搜索、约谈之事实为报导,未有一语提及林智坚个人,或林智坚于担任市长期间,就郑姓科长涉贪案件有不作为或督导不周一事,难认新闻报导贬损名誉,而PTT网友的解读、评论,已逸脱新闻报导内容,无法将责任归咎于张姓、黄姓记者,判决林智坚败诉。可上诉。

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提告记者求偿20万元败诉。(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