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副都心滞销 远雄人寿再被罚200万元

保险副局长张玉𪸩。图/视讯画面

新庄都心大坪新屋滞销、且疫情让看屋人减少,金管会29日宣布对远雄人寿处分案,即远雄人寿投资新庄副都心不动产,未即时利用且有收益,在一年期限内未处份完,违反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依保险法核处罚锾新台币200万元及纠正处分。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主要是远雄人寿投资新庄副都心的大坪数不动产,即远雄国汇,2019年6月12日就因未符合保险法第146条之2规定,即不动产投资应即时利用并有收益为限的规定,有200户的建案仍有167户及236位车位未卖完,经金管会罚锾100万元且限一年内改正;但在期限届满后,此笔不动产到去年底还有100户、146个车位,仍处于未即时利用状态,即仍未出售完,依保险法,再加倍处份,罚锾200万元,并给予以纠正。 金管会限远雄人寿这笔土地要在2022年底要处份完毕,或改出租有收益亦可。

金管会强调,依保险法第146条之2第1项规定,保险业投资不动产,要即时利用并有收益,即二年要开发完成且有收益,且保险业所投资之不动产,应依前开保险法令所订之保险业办理不动产投资有关即时利用并以收益之认定标准及处理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