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局紧盯远雄人寿投资「远雄国汇」滞销 明年若未出清或出租「不排除继续罚!」

远雄人寿投资北市新庄建案销售不如预期,6月遭金管会开罚100万元,并被限期1年内要出售或出清。(图/记者汤兴汉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保险业者手握广大保户的保费,想要寻找投资出路,还是得符合规定,否则就会遭到金管会惩处。保险局官员举例,远雄人寿投资位于新北市新庄区的「远雄国汇」,总户数200户却只卖掉30户,违反「不动产投资必须即时利用并有收益」规定,今年6月被罚100万元,并要求1年内将尚未出售的170户卖掉或出租。

保险局官员强调,会给1年的时间,到时候再来检视,如果还是没有达标,不排除继续裁罚。房产达人Sway说,这是经金管会认证,卖很烂的建案。

金管会紧盯寿险公司的不动产投资,要求应即时利用并有收益,就是避免保险公司滥用保户的保费,一旦查到违规,金管会也不会手软,出手严惩。保险局官员举例说,远雄人寿持有「远雄国汇」建案200户,已经完工销售1年多,但一直没能卖完,虽有降价出售,但还是滞销,后来提出展延,原先目标是到去年底至少要售出23户、32个车位,但仅卖出10多户,并未如期达标。

保险局官员指出,远雄人寿想来申请「不动产延长即时利用期限」,不过由于上次申请没有符合所提出的销售目标,加上先前收到申请展延时,当时已提醒远雄「没有达到目标就开罚」,因此没有同意展延。

金管会最终依据保险法第168条第5项第3款规定,核处罚锾100万元,并依同法第149条第1项规定予以纠正,并限期1年内处分或出租持有不动产,若届满1年仍不符合规定,不排除继续裁罚。

不过,远雄人寿也不能因为要急着处份不动产,就随意不计成本开价求售,一旦损及保户与股东权益,恐怕会有法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