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后勒死班花...男坚称「她自愿」 母亲自查案打脸!

姚易同学王哲性侵杀害,母亲收掉生意专心查案。(图/翻摄红星新闻,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北京昌平新东方外语学校高中2年级的16岁班花姚易(化名),105年5月19日晚间突然在校失联隔天尸体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王哲(化名)也现身自首,自己杀害了姚易,但不认性侵。姚易的妈妈李洁心痛不已,把生意关掉自己奔走调查

根据《红星新闻》报导,王哲向警方坚称,和姚易是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生反悔想向老师报告,他才在情急之下不小心勒死对方。事后也被网友肉搜,发现王哲家中有钱有势,母亲是北京一间商贸公司总裁,曾在新东方开学典礼代表高一学生上台发言。

▲出事的教室目前已改为办公室。

虽然在女儿8岁的时候离婚,变成单亲家庭,但李洁与女儿感情很好,在商场上也小有成就。李洁透露,姚易的成绩优异,因为想要到国外留学,所以选择离开山东老家,到北京求学,一个月回家1至2趟,平时两人常常聊天,讨论以后出国的学校、科系事情,19日晚上8时48分她也如常和女儿在微信上聊天,谈女儿生日礼物,没有收到讯息后,以为女儿去洗澡了不以为意,却不知道这就是最后一次了。

学校在5月20日凌晨0时40分电话通知李洁,姚易和王哲出去后一直未归;随后又告知,已收到王哲的简讯,声称姚易和他在一起,人很安全。李洁随即打电话给女儿的手机,却发现已经关机了,还是决定撤夜开车至北京,等到她中午终于抵达学校时,却只收到女儿已遇害的心碎消息。

▲王哲的聊天讯息截图。

李洁在女儿过世后,就把生意收了,专心调查这件事情,到处调查、搜集证据、找律师法医、专家,并向检察院提出补充鉴定申请,申请被害人是否存在骨折臀部裤子大量血迹形成原因等鉴定。现在,李洁已习惯把每个电话录音,并把聊天内容截图,近两年的时间里,她已经换了六只手机,只因为某位她已经记不住姓名的律师告诉她,只有保存在手机内的原始素材才能用作法庭证据,转存的不行。

男方家人的态度让李洁完全无法接受,「出事第二天,我们人还在去北京的路上,他们就托新东方的老师和校长给我们带话,问这个问题能不能用钱解决,你说我当时怎么可能接受。」此后,王哲的家人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们,并且在法院和判决都没有出席过。

▲李洁为查案,2年用6只手机。(图/翻摄红星新闻)

而王哲本人虽然在法庭上数次道歉,但李洁不接受,因为王哲自始至终都不承认性侵罪刑,「他一面坚称当时双方的行为是自愿的,一面又给我道歉,这我没法接受。判决的时候,穿了一身名牌,头发梳的立立整整的,全场神情镇定地站在那,一言不发,我感觉对面仿佛站了一个演员。」

对于杀人,王哲说是过失杀人,而性侵,王哲则辩称两人是情侣关系。李洁为了证明女儿清白,请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刘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马智华主任和戴浩霖博士,为女儿的尸体做了补充司法鉴定,最终确定了外伤是击打造成;另外也找了姚易的同学出庭作证,并附上手机通讯技术,证实了两人并非情侣关系,是遭到了性侵。

而北京一中院的判决,最终也采信了相关的证据,认定王哲「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李洁现在的房间,可以远眺女儿以前的房间。(图/翻摄红星新闻)

此案2017年4月1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6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王哲故意杀人、强奸一案法院认定王哲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王哲,李洁曾专门写过一个档案交给警方,名字就叫《李洁起底王哲》,在这份资料中,她将王哲称为「出生在问题家庭的问题少年」,称他「在学校是黑团伙头目,除了学习不干其他坏事都干。」

出事的学校北京昌平新东方外语学校占地128亩,现有高中、初中共20个班级,采取小班制,每班25-30人。李洁还在考虑是否要对学校提出民事诉讼,在女儿出事后才发现,学校的管理相当混乱,老师搞不清楚学生状况,最严重的是「校长竟然告诉我在这里男生和女生开房很正常」,很后悔让女儿来读,目前先专心在官司上,之后可能会回老家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