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堂妹「整个家族都在问」!他怕被鄙视崩溃:我被色情狂附身
▲男子与亲友欢唱完KYV后,借宿堂妹家。(示意图/记者董美琪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男子去年11月跟家族亲戚到KTV欢唱,当晚借宿堂妹家过夜,没想到却临时起了色意,不顾对方苦苦哀求「我是你妹妹!你不可以这样对我」强脱堂妹内裤性侵得逞。事后,男子担心淫行曝光会身败名裂,被家族亲友瞧不起,竟不断传LINE给堂妹辩称当晚「是被色情狂附身」,还装可怜求对方收下数千元的遮羞费。
根据判决书指出,被告去年11月5日跟家族亲友到苓雅区某KTV欢唱,直到隔日凌晨才与堂妹共乘计程车返家。男子担心深夜回家会被反锁在家门外,无处可去,便要求借宿堂妹家。堂妹心想毕竟是自己堂哥,不疑有他,让男子进房休息。
半夜,女子睡梦中感觉到棉被里有只手在抚摸自己的腰,惊醒后赶紧将堂哥的手推开,岂料堂哥竟立刻以优势体格将她压制在床上,意图性侵。当时她不断激烈挣扎,向堂哥哀求「我是你妹妹,你不可以这样对我」,导致左小腿瘀伤。但男子不顾她反抗,仍强行将她的短裤、内裤脱去后性侵泄欲,直到射精才罢手。
▲女子被堂哥性侵后崩溃,打电话向阿姨哭诉。(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当下女子不甘受辱,将堂哥赶出住处。但堂哥担心东窗事发,当天上午透过LINE传讯「妹妹对不起」、「我像附了身的色情狂」、「我真的很后悔很后悔」等语,结果全被已读仍不死心,晚间再度传讯:「妳退出群组,她们跟哥哥一直追问我妳怎么了?」、「我该怎么办,妳不要理我都没关系,求求妳不要让她们起疑?这样我快疯掉了妹妹~」、「以后整个家族都在问,我真的会死的很难看,妹~我真的承担不起」。
眼见求情攻势无效,堂哥竟又装可怜传讯:「真的很想跪在妳的面前深深的向妳道歉,等下要出车上班了,但是一整天都还内疚的没办法合眼休息,弟弟妹妹还小,伯母身体又不好,我真的不能出任何事,怎么才可以弥补我对妳伤害呢?我的很难受现在」、「虽然很难听,我想往后哥哥可补贴妳几千块的生活起居,让我对自己的内疚与懊悔负点责任,也是哥哥对妹妹辛苦过日子的一点帮忙可以吗?」
▲案发后,男子频频传讯求情、道歉,希望堂妹能够保密。(图/达志/示意图)
与此同时,女子也打电话给阿姨,哭诉她被堂哥强暴「很想死、很害怕」,不敢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阿姨听完,不断安慰并鼓励女子报警处理,整起案件才因此曝光。
法院审理期间,堂哥律师不断强调当晚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女子不仅放堂哥进屋,还让对方同床而睡,怎么可能预想不到男方企图,更何况男子既要用双手压制堂妹行动,又要脱去双方衣物,若女子有激烈抵抗,不可能没有留下其他伤势,质疑女子是想仙人跳,又不满赔偿金太低才会提告。至于男子不断传讯道歉一事,仅仅是因为近亲不伦而感到良心不安,并非承认性侵。
法官听完,驳斥辩方律师说法,强调男女之间并非只有「性」关系,还有亲情、友情等关系存在,而且同住一房或同床共枕并不代表期待发生性关系,更何况被告跟被害人是亲戚关系,双方原先也无私下交往或较为亲密之情谊,基于对亲戚信任,提供房间或床供被告休息,如何等同被害人是在提出性暗示?
▲被害女子事后罹患忧郁症,经常透露轻生念头。(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另外,被害人事后罹患忧郁症,若真的是为了赔偿金,为何会在遭性侵后立刻致电113求助?又为何会在原告提出赔偿金前就先上警局报警验伤提告?而且从其向阿姨陈述此事时伴随哭泣、激动、不知如何处理等情绪反应来看,与一般性侵受害者并没有两样。
法官指出,双方如果真的是合意性交,那被害人身上不仅不会出现瘀伤,被告更不需要在案发后频传讯息要被害人保密,甚至说自己被色情狂附身、不能出事,还提出补偿。
对此,法官痛批被告深受堂妹信任,得借宿对方住处,却为逞一时私欲,强行性侵,惟念其并无其他前科,且案发后第一时间不断传送讯息向堂妹道歉,并非恶性重大、泯灭良知之徒,20日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8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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