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法官轻信性侵犯 苹果判赔40万

台湾民众近年来对司法信心下降,不只是因为争议判决不断,部分媒体报导内容忽略法院的真正裁判原因,也造成社会大众法官的误解。(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地院法官卢军杰3年前审理日本学生遭性侵案时,裁定涉嫌犯案的计程车司机交保,被《苹果日报》以「法官轻纵性侵狼,日本妹泪控恐怖」为题报导,指他轻信嫌犯说辞,卢军杰因此觉得名誉受损,向媒体提告求偿。士林地院审理后,判决记者与《苹果》须连带赔偿法官40万元。

2011年7月间一名日籍女交换学生乘坐台湾计程车,却惨遭恶狼运将性侵,警方逮捕司机谢东宪后,移交当时的板桥地检署提出声押结果被新北地院法官卢军杰以「没有其他证据认有逃亡或串证之虞」,仅以涉犯重罪为由声押,不符羁押要件,裁定谢东宪5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事后《苹果》以「法官轻纵性侵狼,日本妹泪控恐怖」为题报导,痛批卢军杰「轻信嫌犯『你情我愿』说辞,而以5万元纵放恶狼」,并指出法官裁定引发社会哗然,有网友痛骂「怎么考上法官的呀」,让卢军杰因此觉得自己的名誉受损,决定向媒体提告求偿。

卢军杰指出,当时虽然认为谢东宪涉犯重罪,但因为没有逃亡或串证之虞,不符羁押要件,才谕知5万元交保及限制住居,但《苹果日报》却以大篇幅报导「法官轻信嫌犯说词」,还刊登他的照片,不但造成大众误解,也让他备受舆论压力,名誉受损。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定《苹果》的报导忽略真正裁定的理由,让读者以为法官轻信嫌犯片面之词,确实对卢军杰的名誉造成损害,又考量卢军杰身为法官的社经地位,及《苹果日报》阅报人数众多,判决撰文记者与《苹果》须连带赔偿4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