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語發中心草案 文化部:盼成國家語言研究重鎮
行政院通过语发中心草案,文化部长李远指出,文化部积极推动设立国家语言的专业组织,落实语言的保存与发展。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院会今日通过文化部提出的「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文化部表示,行政法人性质的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将作为我国国家语言专业性组织,发挥跨语言、跨领域研究、调查、保存及资源整合等功能,落实「国家语言发展法」保障各语言传承、复振与发展的目标。期待未来成为我国国家语言研究的重镇,以及承担政府智库的任务,支援各国家语言主管机关基础性、专业性、整合性工作,并与世界各国语言组织进行语言保存复振的交流与合作。
文化部长李远表示,「国家语言发展法」于108年1月公布施行后,国家语言的使用与保障受到各界广泛重视,但由于许多本土语言面临传承危机,语言史料及语料的保存迫在眉睫,因此,文化部积极推动设立国家语言的专业组织,以强化国家语言研究与资源整合的能量,落实语言的保存与发展。
文化部指出,考量国家语言涉及目前各语言主管机关权责及业务,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奠基于各单位持续办理既有语言业务权责及运作,另以整体性角度进行专业语言研究、资源连结及整合,未来中心除担任政府智库角色外,亦将加强跨部会资源整合,行政法人性质的组织能够进用专业人力,以其专业人力进行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提升研究质量,支援及协助各级政府机关及民间单位,推动国家语言的研究、调查、保存、复振等工作,以确保我国多元语言保存的多样性及完整性,并建构台湾语言的知识体系。
文化部本次拟具的「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共计32条,包含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组织运作方式,以及监督机关文化部对中心的监督机制等。期许语言中心未来成为国家语言专业研究、保存的重镇,促进各国家语言的复振与发展。
文化部今(27)日于行政院院会报告国家语言发展推动情形,针对行政院于111年核定通过的国家语言整体发展方案,包含文化部、教育部、原民会及客委会等部会推动情形进行报告,4部会皆方案7大策略内容积极推动,包括加强语料保存、标准化书写系统、优化语言认证、扩大推动活动、营造语言友善环境、强化教学资源、辅助资源等,从教育、文化、生活各领域,以及结合学校、家庭及社区,全面推广及复振各国家语言。
文化部表示,推动国家语言发展,除了办理语料保存、扩增各种语言创作应用等学习资源,并借由影视音内容自然融入各国家语言,期盼达成一代人救转国家语言、落实语言生活化及推动语言现代化语发方案3大推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