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臨別「代表作」!國會改革法案釋憲 10月25日宣判

立法院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藐视国会罪,引发扩权争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总统、监察院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将于10月25日宣判。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藐视国会罪,引发扩权争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总统、监察院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8月6日行言词辩论后,今天公告10月25日宣判。10月31日前,包括司法院长许宗力、副院长蔡烱炖等7名法官届满卸任,此号释宪将是7人临别「代表作」。

宪法法庭今公告10月25日下午3点于宪法法庭宣示判决,将卸任的大法官为许宗力、蔡烱炖、许志雄、张琼文、黄瑞明、詹森林、黄昭元;此号判决结果势必牵动赖清德提名的大法官人选能否经立法院表决通过。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就所有国会改革法案条文皆声请释宪,主张立法院5月28日三读通过的立职法、刑法违反宪法民主国原则、权力分立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规范明确性原则、比例原则,且侵害人民隐私权、财产权、诉讼权。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指出,权力分立制度为宪法秩序存在的基础,宪法未建构国会优位的宪政体制,因此立法权行使时有其界限,不可逾越。

党团再指立法过程荒腔走板,在委员会中,两法议案都未经实质讨论,多由主席自行决定是否保留,且多数党多次提出散会动议,恶意杯葛少数党的草案进入逐条讨论程序;党团协商时,各党团协商代表仅曾就4个条文讨论,立法院院长开协商会议时,也未就条文实质协商。

赖清德总统认为立职法未经修宪程序就课予总统常态性定期向立法院提出国情报告的义务,且要即时回答,等同像是向行政院行使质询权,违反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3项总统赴立法院国情告的宪法安排,与宪法权力分立、责任政治原则相悖。

另外,总统也质疑立职法关于人事同意权的相关规定,令被提名人有答复问题或提出相关资料的义务,并命被提名人提出结文或具结,违反者处罚锾,并不予审查,这使宪政机关因立法院不能适时或消极行使同意权,以致无从行使职权、发挥功能,破坏国家宪政,侵害总统人事主动形成权。

行政院认为历次修宪已确认总统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院长由总统直接任命,无须再经立法院同意,我国采双元行政权力结构的双首长体制,行政院院长与各部会首长的民主正当性来源已有重大改变,国会不再是行政权限的正当性来源或媒介,实难想像我国中央政府采取国会优位,甚至是国会至上的宪政体制。

另外,行政院认为立职法将总统国情报告「行政院长化」,导致总统与行政院两个宪法机关的地位、职权相互混淆,破坏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性设计。而涉及影响国安、国防、外交等国家机密事项,以及正在侦查中的犯罪,被质询人「无须经立委同意」才免除答复义务,也被认为侵犯行政权核心。

第四个声请释宪的宪政机关监察院援引司法院释字585号解释,认为立职法修法逸脱「与立法院宪法职权有重大关联」的界线,宪法已将公务员违失行为的事后监督,分配为监察院专属事务。监院认为「公务员违失行为之认定非立法院权限」与「立法院是否享有调查权」 是两回事,立法院的调查不得排除或干预监察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就同一事件,本于职权进行调查或侦查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