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遏止论文买卖、代写 陆教育部:参与学生开除学籍

中国教育部为打击论文买卖、代写,对有关单位列出6项要求。(图/CFP,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教育部日前表示,近年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以及指导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学问论文作假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仍有部分单位在学生建设学术诚信养成、学位论文审查方面薄弱,因此对有关单位列出6项要求,严厉打击论文买卖、代写等不良行为。

根据教育部消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日前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对有关部门和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第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教育部指出,深刻认识学位论文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且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学风建设、严格论文审查;第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更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

第三,要严格责任落实。教育部表示,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成为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各自职责;第四,要加强教育宣传。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指导教师则要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第五,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认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设置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同时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至于学位授予单位则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第六,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罚和问责,也要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追究其失职责任,甚至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

教育部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学校抓紧部署专项检查,并将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和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中国教育部表示,参与购买或代写论文的学生,将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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