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到一只大老鼠!他用一颗印章帮自己加薪 连1元也不放过…

罗男监守自盗,担任社区总干事期间,连款项零头也不放过!(1元硬币字样记者孙于珊摄)

记者孙于珊/基隆报导

基隆一名罗姓男子2017年担任社区总干事期间,半年内竟然贪污了逾45万元!更夸张的是,罗男还盗刻银行印章,不管多少钱,他都要A好A满,最后遭基隆地方法院业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月,并没收所有犯罪所得。

裁判书指出,罗男于2017年4月28日起至12月底,受雇于中华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公司,并被派遣到位在基隆市的「北京华厦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担任社区总干事一职,负责收取、保管及支付各项费用与处理社区各项业务,但罗男在任职期间,竟起贪念利用职务之便,总计侵吞了45万1016元。

住户装潢施工应回馈社区电费的4000元,是罗男第一笔A走的款项,而后陆陆续续把应转交住户的7000元补助款、给厂商维修费等等,均侵占入己,甚至还私自伪刻收讫章,大A特A!最后年底还将用剩的零用金3971元,一毛不差的收进自己口袋

罗男向法官坦承犯行,并表示与妻子早已离婚,一个女儿嫁人了,还有一个34岁的儿子,因家中有91岁的父亲和84岁的母亲需要他照顾,目前与弟弟在做粗工日薪大约1200元,而妹妹精神问题长期在吃药,希望法官能审酌他的家庭状况,从轻量刑

公司方面直言,不会跟罗男和解,请法院依法处理,因为公司有保险,目前已拿到约一半的赔偿金,而另一半要等到判决才能拿到。法官考量一切情状后,依触犯业务侵占罪判罗男10个月有期徒刑,以示惩戒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