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上野下】包子逸/驗明正身

验明正身。图/包子逸提供

路过一间老印章店,几枚「台湾制造」英文印鉴引起我的注意。用途是什么呢?大概是标记需要飘洋过海的物件吧!

以往上银行、拿挂号,最讨厌携带印鉴。可能是怀着一种不可置信的心情──拥有独一无二DNA、指纹、声线与胎记的我,分明不是空气人形,竟然必须仰赖一枚冷硬的小物件「证明我就是我」。假使忘了携带印鉴的话,「抱歉,请您抽空再拿印鉴来。」只能跑回家一趟,丫环一样恭请印章出巡,证明「我」并非虚构也不是枪手。

洽公时我偏好电子签名,必须在纸面上确实留下热腾腾笔触与朱墨验明正身的文件,我认为只适用飞鸽传书或瓶中信漂流的方式递送。

不过,如果你也曾与这世界上某些难缠的签证办事处交手过,就会知道复古的洽公方式在人间是多么棘手与普遍的一件事,宣示证明自己无害又多难。某文明国家曾强烈要求本人出示订房传真纪录,坚决反对网路订房,即使传真机已经快绝种。这一类的单位讲求肉眼可以看到的证据,如果你告诉对方有人被绑票了,如果没有看到绑匪挂号寄来一截小指,唉,他们也不会相信的。

我自己不喜欢在扉页上题字,总会产生对书本痛下毒手的幻觉,因此若有读者希望我签名,往往特别感觉手抖。不过,我认识不少人小时候都曾模仿家长签联络簿──没什么诀窍,龙飞凤舞即可。成年后我认识一位藏书丰富的人,此人经常心血来潮在藏书上代替作家(比如纳博科夫)签名题字送给自己,严肃模仿的不是作家的字迹,而是真情的语调。

我讨厌言语闪烁之人,买水果偏好试吃,然而这年头如假包换的真情与小指也是很难的,开分身倒是愈来愈轻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