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险免30天等待期有促销争议 金管会拍板:法定传染病可采备查

保险业陆续推出医疗保单免30天等待期,金管会说明,既有保单取消或缩短等待期,可采备查方式。(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升温,保险业者陆续推出医疗险保单免30天等待期,引起金管会认为「假关怀、真促销」的疑虑,不过今(10)日进一步说明,若是既有保单取消或缩短等待期,可采备查的方式,不用核准送审。换句话说,引发争议的医疗险将「一视同仁」,只要是法定传染病业者都可申请备查。

金管会保险局表示,今天同意寿险公会报送修正「新型态人身保险商品认定标准」,针对医疗保险市场上已有销售类型保险商品,仅缩短或取消法定传染病的等待期间者,认定不属于新型态人身保险商品,可以免采核准方式送审,也就是销售后15天内送件给保险局即可。

保险局指出,等待期间的设计是为加强对健康保险的风险控管,避免带病投保被保险人于医疗保险契约生效后的特定天数内,一般为30天发生疾病保险公司对该疾病不负保险给付责任考量法定传染病应无带病投保的疑虑,等待期间应可考虑缩短或取消,为快速满足消费者政府机关及医疗、防疫机构因应疫情的医疗保障需求,因此同意认定标准的修正。

据了解,有些公司未修改条款或商品,直接在销售的时候,针对一定期间内投保,以融通的方式,因此有促销的疑虑,将造成市场上混乱,消费者也雾煞煞。

因此,保险局提醒,为兼顾保户合理期待,各保险公司设计有等待期间的医疗保险商品,应于各式销售文件及保单条款明显处,显著标示疾病等待期间相关约定,并于招揽时向保户充分说明,避免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