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接错管未通报? 非传染病得等《医争法》通过才强制
▲台大医院发生洗肾接错管疏失,图为资料照。(图/记者洪巧蓝摄)
台大医院发生媒体爆出发生洗肾管路「接错水」的疏失,一共有6名加护病房重症患者受到影响,当中1人不幸死亡,也遭到外界质疑这样的错误怎么都「没有通报」。卫福部医事司今(24)日表示,医疗疏失若没有涉及传染疾病,并无规定医院主动回报,得等目前躺在立法院的《医争法》通过后,强制通报才有法源依据。此案可分两个区块,若是受影响患者有出现院内感染,依法应该进行通报;至于患者的死亡与疏失若有关连性,则会依据《医疗法》,从罚锾到最严重停业处分,卫生单位已要求台大进行说明。
医事司司长石崇良24日受访表示,根据《医疗法》26条规定,主管机关要求医疗机构提出报告、接受检查,大多是被动式的,只有在扩及整个体系安全,例如院内感染涉及《传染病防治法》,才需要强制要求提出报告,不然就是依循原本的医疗争议处理程序进行。另根据《医疗法》108条规定,若是管理上的疏失造成病人伤亡,可处5万至50万的罚款,最严重可停业处分。
也就是说,目前此案首先要厘清的,是该6名受影响的患者是否有遭受感染,如果有,则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有通报责任;至于死亡个案的死因是否与疏失有关,则是涉及《医疗法》,虽然不用主动通报,但若证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则会依法处分。
▲医事司长石崇良,资料照。(图/记者严云岑摄)
台大医院发言人王亭贵24日接受越洋访问表示,洗肾管路错接事件发生时,忧心感染问题,院方第一时间即对患者做血液培养,观察一周并未有细菌增量情况,无发现异常;另针对死亡个案,过世的时间距离事件发生已超过两周,研判死亡与疏失无关连性。
目前北市卫生局已经着手进行调查,将于25日发函要求台大医院进行书面报告。王亭贵则强调,已经郑重对家属道歉,并进行改善检讨,洗肾机的管线接头已全面加装防呆设计,若外界仍有疑义,也不排除请第三方公正单位调查,希望外界继续相信台大医院。
石崇良说,针对涉及公益性质的重大医疗事故争议确实有通报的必要,目前已经提出《医疗事故预防争议处理法》草案,基于分享、交流、学习促进系统除错目的,课与医疗机构强制通报责任,也免除通报内容作为行政处分或司法判决证据。换句话说,有通报没事,没有通报才会有罚则。相关法案已经于立法院委员会审查完毕,正待党团协商,通过二、三读才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