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新制上路 就醫實支實付不多賠

保险事故获得理赔金额不能超过医疗费用!实支实付医疗险今年7月起回归损害填补原则,金管会近日提醒,保户同时投保不同性质实支实付险,或同时投保不仅1张同性质实支实付险时,首家受理理赔的保险公司会分别开立医疗费用收据正本留存证明或理赔差额证明,供保户向其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医疗收据正本作保

为引导实支实付型伤害医疗险理赔回归损害填补原则,金管会明定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事故中所获得理赔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新制今年7月1日起上路,但不溯及此前已投保保单,金管会并给予保险业3个月缓冲期进行调整因应,内部作业调适完成亦可提前适用。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在实支实付险回归损害填补原则后,保户未来申请理赔,仅须检附医疗费用收据正本给保险公司。若保户同时投保不同性质实支实付险,例如1张住院医疗险及1张伤害医疗险,首家受理理赔的保险公司会配合保户向其他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需求,开立医疗费用收据正本留存证明书并检附医疗费用收据影本给保户。

保险公司共摊费用

「理赔总额以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为限。」蔡火炎说,若保户同时投保不仅1张住院医疗险,依损害填补原则,首家受理理赔的保险公司会就保单契约限额内进行理赔,并开立理赔差额证明书,供保户提此证明向第2家保险公司申请剩余差额理赔。

外界关注,未来实支实付医疗险损害填补机制,会否走向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损失,而非保户自选的首家保险公司可能理赔较高额、其余保险公司仅需理赔差额,蔡火炎回应指出,目前寿险业界持续讨论中,尚无上路时间表,待寿险业将整体机制思考清楚后,会再来推进。

【更多精采内容,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