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癌」打广告? 李光辉批食药署扭曲、转移焦点

▲知名精神科医师李光辉。(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知名精神科医师李光辉27日召开记者会,公开将血癌细胞珠K562注射到体内,「以身试癌」举动呼吁卫福部加速推动免疫细胞疗法不料却遭质疑违反《医疗法》,最重可吊销医师执照。对此,李光辉今日以声明稿表示,对国内官员将医疗创举扭曲为广告深感遗憾,愿在下午4时亲赴食药署,正面「就法律解释法律」。

李光辉发布声明稿表示,「非常手段」是希望唤起政府主管机关对免疫细胞的重视,且血癌细胞并非药物,这样的行为不是以身试「药」,宣传疗效更不是为招揽业务,「冒罹癌风险以身试毒,何来医疗广告(注)之嫌?」若已知罹患癌症,还在记者会上将免疫细胞制剂打入体内并宣称将因此痊愈,这样的行为才是医疗广告。

他指出,自己曾透过管道向食药署建议修改「人类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试验申请作业审查基准」,却未得到重视,才希望借由本次记者会唤醒未能跟上世界潮流的食药署,「请食药署勿转移焦点,随意诓称李光辉医师以医疗广告之嫌,推动免疫细胞治疗。」

李光辉还说,国内官员不重视本次记者会「缩短临床试验,造福台湾病人主题,反将医疗创举扭曲为医疗广告,「试问,如官员将本次记者会视为医疗广告,难道官员也同意免疫细胞疗法是一种医疗行为?如果免疫细胞疗法目前在国内,仍不被主管机关承认是一种医疗行为,提倡免疫细胞疗法又怎会是医疗广告?」今日下午4时将赴食药署正面解释,盼官员勿浪费自己的用心与初衷。

编按:李光辉医师原订于今日下午4时赴食药署陈情请愿,但遇上228连续假期,食药署无法作出回应,因此改为3月3日下午4时前往。此外,李光辉也主张,「人体试验管理办法第16条」原订免疫细胞疗法需完成三期临床试验,应缩短为完成临床一期试验即可上市,而这项办法属于食药署权责范围,请食药署勿推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