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梦想:医疗行为免除刑事责任 避免台湾医疗崩盘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我有一个梦,台湾医疗行为,可免除刑事责任!」中华民国医事法律学会理事长黄清滨5日在一场医师律师对谈中指出,没有一个医师会故意害人,医疗上的任何处置,也没有是绝对的,难有一定的轨迹可循。现场也有医学系学生建议,透过修法限制医疗赔偿上限,分摊医师责任风险,避免台湾医疗的崩盘。

中国医药大学亚洲大学及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5日在中国医大举办「医疗与法律风险研讨会」,展开白袍法袍对话,包括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院长德阳、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理事长施茂林等人均出席。

黄清滨说,依外国司法实务,极少对于医疗过失追诉刑事责任,他建议透过修法,让医事行为,可免除刑事责任,让所有医疗纠纷,回归民事损害赔偿,及给予行政惩戒方式处理,对医病双方较为适当。

因医疗行为衍生的司法案件频传,日前就有一件医疗纠纷案主治医师被判赔新台币4545万元,而最近各地方法院判决医疗赔偿2000万元或3000万元案件,愈来愈多,与会人员都认为,医疗风险与法律责任控管益形重要。

施茂林及亚洲大学财经法律系主任邱太三都表示,据医事审议委员会的统计,民国90年到99年,共受理4357件委托鉴定案件,其中,认定医师有疏失者419件,仅约1成,反观同期的律师风险案件,不到50件,同为高度专业的医师与律师,职业风险多寡立判

由于医疗法律风险愈来愈重要,施茂林也建议,医师从事任何医疗行为,如能事先知道医疗及法律有何风险,就能做好预防、判断、控制,不用等到风险发生,再来紧急处理危机

中国医药大学医学系五年级学生尤冠棠更引用加拿大限制医疗疏失赔偿上限、英国公医制度,建议由政府透过修法限制医疗赔偿上限,管控医责风险,协助医师分摊医疗责任风险,让医师专心救人职责,避免台湾医疗大崩盘

▲医学系学生建议,透过修法限制医疗赔偿上限,分摊医师责任风险,避免台湾医疗的崩盘。(图/翻摄自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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