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性」起偷捏OL美臀 咸猪手代价3万+拘役55天
▲男偷捏OL臀部要赔3万+拘役55天。(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台北一名从事金融业的女子在捷运台北火车站中遭颜姓男子从后方捏了一下臀部,当下立刻报警逮人,后来嫌犯刑事部分被判拘役55天、民事部分需赔偿新台币3万元确定,色欲攻心的咸猪手代价可不小。
被害女子103年某日上午8时30分搭捷运上班,当下人潮相当多,但从捷运站刷卡走出闸门时,突然感觉右后臀被捏了一下,立即转身后发现颜男正要离去,便立即抓住他的手,质问为要性骚扰,但他矢口否认,因此立即报警处理。
颜男后来见到警方到场,没多久就改口坦承犯行,并向被害人道歉,但仍被依性骚扰防治法提起公诉,而刑事部分日前判处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5万5000元确定。
至于民事部分,高等法院审理时,颜男又辩称因为要捡地上的发票,才会不小心摸到女子的屁股,后来又改口,说是因为想到某些事情太过生气,用自己的手拍大腿时,才不小心扫到被害人臀部,合议庭最后决议不采信他的供词,认定男子侵害被害女子的身体自主权,判须赔偿3万元,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