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忘请领 4.6亿劳退金恐归公
劳动部29日宣布,2014年后申请「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纾困贷款」者,利率自7月起年息由1.635%调降为1.495%,估计将有45万人受惠。图为民众前往劳保局办理劳保相关事宜。(本报资料照片)
依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劳工在请领退休金前或请领月退休金时死亡,若其个人专户还有钱,应由其遗属请领一次退休金,但据统计,劳退条例从2004年上路至去年为止,有2万4663名死亡劳工,专户内共4.6亿余元的退休金,已超过10年的请求权时效,遗属无法再请领。
统计指出,截至去年为止,有9万1526名劳工死亡后,遗属未领取劳工退休金专户余额共约51.3亿元,其中6万6863人仍未超过10年请求权时效,但有2万4663人、4.6亿元已超过时效。
劳保局劳工退休金组组长杨佳惠表示,为了提醒遗属领取劳工退休金,劳工死亡后若遗属请领劳工保险的死亡给付时,如果发现其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内还有金额,会一并通知遗属请领,如未请领还会在其死亡2.5年及8年再通知遗属,以利遗属在10年请求权时效内请领。
杨佳惠说,经了解多数未申请原因包括劳工本人有债务问题,劳工退休金属于继承项目,若抛弃继承,遗属也无法请领劳工退休金,部分则是认为劳工专户数额甚少,如逾期的多数专户都在5000元以下,还有部分未逾请求权时效的遗属则是认为还可以参与每年劳工退休金收益分配。
劳动部提醒,依劳退条例规定,劳工的退休金及请领劳工退休金权利,不得让与、扣押、抵销或供担保,因此若劳工有债务问题,可以开设专户,专供存入退休金用,但遗属则无法开设专户,若遗属有需要,也可以向劳保局申请开立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