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一预售屋广告不实 公平会罚120万元

公平会表示,毅一公司于台中市沙鹿区所兴建的14户3到4层连栋透天厝,该建案的广告平面配置图,将法定停车位、阳台、露台标示为客厅、厨房、卧室、卫浴室等室内空间,及于法定空地上标示可建造卧室、卫浴室、露台、阳台等,涉已违反建筑法规定。

公平会提醒,消费者依据毅一公司广告内容,将误认建照平面图核准的停车空间、阳台均可作为卧室等室内空间使用,并可于建照平面图核准范围外擅自建造,而难以了解广告所载的内容或用途违反建管法规,有遭罚锾、勒令拆除、停止使用或恢复原状等行政惩处的风险。

公平会表示,「圆山水Ⅱ」预售屋建案广告表示内容与实际的差异,足以引起一般消费大众错误的认知,核属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表示,且足以影响交易决定,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10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