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投资大松绑 三法人受惠

医疗法所定医疗法人投资限制松绑三条件

三种医疗法人投资紧箍咒大松绑。卫福部医事司发布规定,订定医疗法第35条医疗法人投资限制,卫福部次长石崇良指出,投资限制松绑后的最大突破,是符合条件的医疗法人,将不再受到投资单一公司不可超过实收股本20%的限制。

随着医疗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医事司发布新公告「医疗法第35条第1项所定医疗法人投资限制」已在6日生效;符合三项条件的医疗法人,经过报卫福部核准后,不受投资占比20%的限制。

此三类内容如下:一、投资标的使用的主要营业技术为医疗法人提供;二、以医疗法人研发的智慧财产作价,入股生技医药公司;三、医疗法人配合国血国用、医疗事业废弃物处理及再利用、国际医疗、数位医疗、精准医疗、再生医疗或其他政府政策投资的事业。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法人并不包括公立医院、私立医院,而是指医疗财团法人及医疗社团法人,尤其是长庚、慈济等最受到市场关注。石崇良指出,医疗法人拿自己所开发的东西,去办理技转,如临床试验或是研发成果,若仅能拿到20%的股份,对法人不太不公平,因此这次法规做出松绑。

石崇良强调,希望透过松绑医疗法人的投资限制,加速临床研究转译,让研究成果形成商业模型,进入资本市场;盼新创公司增加跟医疗法人合作意愿,让市场加速发展。

媒体报导,不少台商在东南亚深耕已久,希望回馈当地盖医院,但缺乏资源,因此希望引入台湾力量,如我国医疗法人到马来西亚设立医院,可望立即受惠。但卫福部官员说,该案仍在评估阶段,目前尚未收到申请案件。

另外,医疗法人投资限制明定,医疗法人净值总额未达设立目的必要财产者不得投资,而超过部分未达资本额2倍者,可以投资净值总额超过必要的财产部分40%;超过资本额2倍,则可以投资60%。此外,投资限制也指出,医疗法人不得投资衍生性金融商品。

石崇良解释,医疗法人的净值是按照床数规模计算,规模越大者需要的净值越高,一般来说大型医疗财团法人一床估计约是300万,因此若1,000床则需要30亿元当作基本额,在这个范围内,是不能够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