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漏算房贷拒退90万 评议中心:应只须赔600元利息 

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图/记者李蕙璇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民众银行申办房贷480万元的数年后,决定全部清偿以取得抵押物涂销文件,却因银行少算90万元愤而索赔遭拒,闹到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结果银行虽只须赔偿600元利息,却得额外付一笔8万元服务费给评议中心,得不偿失。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委员表示,这个案子可供银行等金融业者做为借镜,因为当解读契约条款出现很大认知差异,导致漏算金额造成错误违约,就还须负担该案在评议中心的服务费,而出现明明只须赔偿600元,最后却得付出高达134倍金额(即600+8万=8.06万元)的结果。

案情

此民众是在5年多前以不动产向银行申办了三笔贷款,各是160万元、100万元与220万元,共480万元,并签订了「不动产担保借款合约」,将其土地建筑物设定最高限额抵押权给银行。

后来要办理这三笔贷款清偿事宜行员告知只要还款第一笔贷款140万元、第三笔贷款200万元即可。民众就在当日下午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以清偿贷款。

岂知隔天行员赶紧告知民众,漏算第二笔贷款还须还款90万元,要求民众须补足金额否则无法领取清偿证明

民众、银行各执一词

民众却认为是银行算错金额,应该由银行自行吸收这笔90万元,不应该要求民众还款,但未获银行接受。而银行则是振振有词地认为,既然民众每月都知道存多少现金帐户方便扣款,理应知道应偿还的余额,而不认为银行有疏失。

判定结果-银行须赔偿给民众600元利息、负担评议费8万元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委员们则一致认为,银行纵使有漏算须偿还的金额,民众也不能因此将自己须还款的金额,要求由银行赔偿这笔90万元。但银行也不能推诿全部责任给民众,认为自己没有算错,应尽善良管理人之责,因此须赔偿民众无法同时还款所增加的利息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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