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南清洁队员「溜班」回家休息长达10年!举报人搜证1年 环保局长回应了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环保局安南区清洁区队陈姓队员遭人举报指控,上班时间地利之便,偷溜回家休息,这一行为疑长达10年,前任队长曾接获检举,却疑似陈男有「后台」该案不了了之,举报人经1年多的搜证,深怕又像先前一样,被长官「吃案」,改向媒体爆料,要求给勤奋的清洁人员一个公道

▲台南市环保局安南区清洁队1名陈姓队员,被指控上班时间「摸鱼溜班」长达10年之久。(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据了解,该名遭举报指控的陈姓清洁人员已有12年的年资,在清洁队扫地骑士队,负责骑车捡拾道路垃圾,依工作规定,上班时间每工作50分钟休息10分钟,休息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区域路线),而陈男负责的工作区域(路线)离他家很近,陈男利用地利之便,上班时间骑公务车回家摸鱼「休息」,每次时间都超过1个小时,举报者指控,甚至假日加班时,陈男溜回家一待就整个下午,这样「摸鱼溜班」的行为,疑似长达10年之久。

举报者还指出,清洁队队员每个人都知道,扫地班骑士队是「爽缺」,不但工作轻松,且安排的工作区域(路线)都被离住家不远;安南区队扫地班骑士队只有2个队员,另一位年资仅2、3年的吴姓队员,也有样学样,上班时间偷溜回家休息。安南区队大部分的人都知道陈男离谱摸鱼行径,这10年来,陈男敢有恃无恐,公然在上班时间回家摸鱼,疑似陈男有「后台」罩他。

举报者强调,前任队长曾接获检举,但完全不闻不问「将案子吃了」,让知情的人个个敢怒不敢言,这次他耗费苦心,花了1年多的时间搜证,不敢再向长官依法举报,就又被「吃案」,所以直接找媒体投诉这不公不正行为。据了解,举报者提供资料十分详实,陈员出入家里的时间及影像都有明确纪录,十分有心。

举报者说,依「台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劳工工作规则」第23条第2款「在工作时间未经准许及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或外出者,以旷工论」,陈男犯行应属「旷工」;又依第58条第6款「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旷工达6日,或依劳动契约之约定全年累积达14天者」,得不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解雇),陈男于上班时间溜回家摸鱼,期间长达10年之久,累计之旷工时数早已超过14天,符合解雇之要件,环保局应依规定查处以昭公信

台南市环保局局长谢世杰表示,将依相关事证启动调查,若经查属实,依情节轻重惩处,轻者记过且降调为临时人员,调离单位并调换职务,情节严重者,即依规定解雇。谢世杰强调,「不管后台是谁,证据到哪里,就办到哪里,绝不宽贷」。

台南市安南区队队长周麟丰对此事指出,针对举报内容他完全不知悉,等拿到相关资料与证据后,将进行依规定彻查,如经查属实绝对依法惩处,不会宽贷也绝不会吃案。

针对清洁队员执行勤务疑涉违反差勤规定案,台南市环保局说明指出,该局现有清洁队员2000余人,多数队员均奉公守法守纪律,为市容环境尽心尽力、辛苦打拼,唯有少数人员心存侥幸心态。为健全清洁队员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士气,环保局订有「台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劳工工作规则」,如违反相关规则,且违规情事经查证属实者,必依规定给予惩处。

针对民众爆料队员上班溜班回家休息,经环保局初步查证说明如下:一、本案于2019年3月15日经举报该陈姓队员常擅离工作岗位,经因当时的证据不够充分,因此前队长无法依本劳工工作规则追责。二、该陈队员经民众爆料溜班情事,目前已查证中,如查证属实,将依情节轻重惩处,轻者记过且降调为临时工,调离原单位并调职务,情节严重者,即予解雇,另外如涉及不法盗领加班费,将追究刑法上责任;7月6日环保局已在第一时间先调整陈姓队员工作职务,静待调查结果作后续处置。三、台南市环保局持续严格要求各区队加强教育与管理,落实勤务管理,同仁执勤时间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违规情事者,从严议处。(更新于15时47分,补充环保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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