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副总陈佳兴遭羁押禁见 永丰金这样回应
永丰金违法放贷案,担任何寿川特助及永丰金资深副总的陈佳兴,遭到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成为弊案爆发以来,第4位遭到收押的被告。对此永丰金上午发布重大讯息表示,有关公司秘书处副总经理陈佳兴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事宜,公司营运一切正常,不受影响。
检调侦办永丰金违法放贷三宝建设案,14日前往永丰金总部搜索,并且约谈资深副总兼特助陈佳兴、永丰银资深副总黄家莹等人,其中陈佳兴遭到检方声请羁押,经过15日一天阅卷、整卷后,今日上午7点多法官裁定,陈佳兴有串证、逃亡之虞,羁押禁见。
检调认为,陈佳兴受何寿川打电话指示,明知J&R是三宝集团负责人李俊杰以20万美金成立的纸上公司,未实际营业,亦无财报,违反永丰金贷款规定,提供无担保放款给三宝建设集团旗下J&R及巨晶公司约53亿元,配合何寿川违法贷款,与何寿川为共犯。
对此,永丰金上午发布重大讯息表示,有关公司秘书处副总经理陈佳兴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事宜,公司营运一切正常,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