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案/资深副总陈佳兴不服收押抗告 高院今驳回
▲永丰金违法放贷案,何寿川等人遭收押。(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检调侦办永丰金违法放贷三宝建设案,时任永丰金控董事长何寿川、永丰余公司土地开发部经理张金榜、三宝建设董事长李俊杰的妻子廖怡慇等3人遭收押后,检调日前启动第二波搜索约谈行动,并向法院声押禁见永丰金控副总经理陈佳兴获准。陈佳兴不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今天裁定抗告驳回。
陈佳兴除了是永丰金资深副总经理,同时也是董事长何寿川的特助,并且兼任永丰银营运总督导,同时担任永丰金租赁公司董事、永丰金香港财务公司董事,负责处理永丰金租赁掌控位于香港的境外GC租赁(Grand Capital)公司,无担保放款给三宝建设境外纸上公司J&R约53亿元。
据了解,一份由永丰银营业部贷款案承办人所出示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永丰金租赁香港子公司(GC)为「Star City」股东,但GC并不行使股东权益,因此「Star City」并非永丰银利害关系人。检调怀疑,这份法律意见书为陈佳兴所主导,用意规避关系人交易。
检调认为,陈佳兴受何寿川打电话指示,明知J&R是三宝集团负责人李俊杰以20万美金成立的纸上公司,未实际营业,亦无财报,违反永丰金贷款规定,提供无担保放款给三宝建设集团旗下J&R及巨晶公司约53亿元,配合何寿川违法贷款,与何寿川为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