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大户抢农水 环团吁政府推动水费差别费率
环团呼吁,经济部应加快开征耗水费,同时也要求政府针对用水大户实施水费差别费率,以保障农业用水权益。(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提供/李柏澔台北传真)
继桃竹苗1.9万公顷二期稻作区停灌后,中央旱灾应变中心明(25)日也将决定嘉南一期稻作是否停灌。环团表示,2016年《水利法》增订对月用水量大于1000度的用户附征10%至30%的耗水费,经济部却一直没有依法开征,呼吁经济部应加快开征耗水费,同时也要求政府针对用水大户实施水费差别费率。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台南市水资源保育联盟、台南市环境保护联盟 、台中市后里区农业与环境保护协会等今(24)日于立院召开记者会。
根据《水利法》第18条规定,用水标的依序民生、农业、水利、工业、水运、其他用途等;然而每次优先停水的都是农业用水,工业用水与农业用水之争再次浮上台面。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表示,除了已经停灌的桃竹苗二期稻作区,其他农业大县如台南、嘉义、台中等明年一期农作的水情同样不乐观,本次若再停灌,估计受到影响的一期水稻种植面积恐高达8万公顷,占全国水稻种植面积16万公顷的一半。
陈椒华指出,我国有8500家用水大户每月用水逾1000度,这些工商大户仅占总用户数的0.12%,用水量却占了30%。 2016年《水利法》增订对月用水量大于1000度的用户附征10%到30%的水费,经济部迟迟未依法开征,实有行政怠忽之嫌。
她说,目前工业用水与民生用水的水费依然没有脱钩,造成台湾水价便宜,对外招商时都以低水价吸引高耗水业者,经济部应加快开征耗水费、实施水费差别费率,以维护农业用水的权益。
台南市环境保护联盟理事长黄安调说,政府不能因为农业产值比工业低就作为调整用水顺序的依据,批评政府眼光「过于狭隘」,怎么会是先对农田停灌?
台南市水资源保育联盟理事长李建畿指出,近年来许多县市政府进行伏流水的开发利用,以稳定地供给农业及民生用水,例如彰化县利用伏流水解决农业用水的不足,未来期待伏流水的收集及开发能持续推动,以平衡台湾缺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