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署预告家户要缴水污费 费用多少地方政府决定
环保署今(4日)指出已预告修正「水污染防治费收费办法」部分条文草案,也就是未来一般家庭必须缴交「水污费」,所有的费用都将用于维护全台公共污水下水道。
环保署在民国95年订定「水污染防治费收费办法」后,直到民国104年才宣布针对事业单位、工业区业者征收水污费,每年约进帐4亿元,家户水污费则至今未曾征收过。
为降低家户污水的危害,各地方政府推动下水道建设,今年5月立法院修正「水污染防治法」, 环保署水保处说明,因此配合修正水污费征收对象,排除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统及社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未来水污费将授权给地方政府,向家户收取外,并订定其自治法规。
环保署水保处处长叶俊宏指出,地方政府可依照污水下水道兴建程度,决定家户水污费征收时间及费率,只要被政府公告为污水下水道公共设施到达地区,但并未接管到污水下水道的家户,将被列为水污费征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