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贩老翁假好心竟伸狼爪!孩子遇上性骚扰该怎么防范?

【MamiBuy 好鸡婆整理报导

高雄市一名年近七旬的老翁,平日靠捡拾回收、贩鱼维生。

一名12岁女童家中环境不好,老翁假借到女童家楼下公寓拿鱼给女童时,竟和女童说:「你让我摸一下,我给你200元」

女童当场拒绝,但洪男趁女童拿鱼转身,伸出狼爪,抱住女童,抚摸女童胸部下体,造成女童身心受损,半夜睡觉惊醒,晚上到垃圾回来以为后面有人跟踪。

高雄地院判处洪男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3年,全案仍可上诉。

2016年间,洪男获悉女童家中环境不好,假借拿鱼给女童,竟向女童说:「你给我摸一下,我给你200元」,女童当场拒绝。但洪男趁女童转身离开时,抱住女童,抚摸女童胸部、下体,女童当场吓坏,不敢乱动,洪男猥亵得逞,事后给女童200元后离去,女童案发后曾告诉妈妈,遭洪男抚摸屁股,直到2017年1月时,女童又遭人侵犯,才将此事告诉员警,全案曝光

女童告诉法官「当时我惊吓到,不知道该怎么办…」,洪男后来拿给他200元,回到家不敢讲,将其中100元交给妈妈,剩下100元拿去买糖果弟弟妹妹吃,听到女童这样说,很令人心疼与不舍

女童告诉法官,几天后跟妈妈说,洪男摸她的屁股,但妈妈只是说:「对方只是不小心摸到屁股,以后要小心。」女童:「我不知道怎么跟妈妈说这件事,而且后来他没有再摸我,我就把这件事藏心里,直到某次又遭人猥亵,到警局报案奶奶因为听妈妈说过,我被洪男摸的事情,所以社工访视,奶奶把这件事情告诉社工」。

判决指出,洪男与女童、女童母亲审理时达成10万元和解,但洪男因本案裁定羁押,尚未履行调解条件,且女童因此事件,半夜睡觉惊醒、晚上倒垃圾回来途中,会以为后面有人,女童告诉法官「我一半同意原谅、一半没办法原谅」,可见此一行为,对女童心灵留下拿以磨灭的阴影,因此判处有期徒刑3年,全案仍可上诉。

「对陌生人提高警觉!」爸妈应该如何教小孩保护自己?

「性骚扰」是什么?怎样才算是性骚扰?

简单来说,只要让孩子主观感到害怕、不舒服,且有关性的行为举止,都可能变成性骚扰。

几岁要开始教性骚扰?

坊间有许多适合各年龄层认识身体界线教材,可见性骚扰防治教育不限年龄,但前提还是要用孩子听得懂的方式来说明,比如三四岁的小孩,可以明确告诉他哪里不能摸;五六岁的小孩就可进一步认识身体部位,并告知界线所在。

孩子遇到性骚扰怎么办?

小孩如果向家长陈述自己不开心或不舒服的身体经验,妈妈一定要警觉,并请孩子尽量仔细说明事件发地点时间对象动作等,越详细越好,如果不确定是否为性骚扰,可以拨打113全国妇幼保护专线咨询,将会由专人来处理。

详文请见 《「妈妈,阿伯摸我那边…」 三个提醒告诉爸妈如何保护小孩》

如果当孩子遇到性骚扰,请教他千万不要怀疑自己的感觉,只要不舒服就得勇敢说不,妈妈们一定要从小给予他们自我保护的观念!当孩子告诉你,他好像遇到了类似性骚扰的事件,父母千万不要急着打断或否定,用耐心和开放的心宁听小孩说话,这样孩子遇到性骚扰或有其它心事时才愿意说出来,才能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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