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制度改革、基层票选主任检察官 邱太三提司改方案

法务部邱太三。(图/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法务部长邱太三昨(21)日宣布司法改革措施,分别是再议制度检察官人事民主化。前者避免缠讼、浪费司法资源后者则是增强检察官独立性、引进外部民主机制

邱太三表示,目前很多案件持续撤销发回,造成民众猜忌与检察官工作繁重,因此,限制高检署只能将再议案件发回一次;假如地检署再议维持不起诉,高检署却认为该起诉,应自行开庭侦查,检附起诉书内容命令地检署起诉。

至于检察官人事制度,邱太三表示,一、二审主任检察官应由基层检察官票选推荐人,再交由部长提名,送交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审议;部长在决定一、二审检察长之前,须听取曾任或现任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3名以上人员意见

另外,为了让检查指挥权透明化,邱太三表示,扩大检察官会议权限、节制检察长裁量权。检察长若对决议有意见,应到场以复议方式变更;行使个案指挥权,如收取、移转权时,应以书面为之,否则检察官可请求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