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开启东北亚整合
(图/中新社)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的15个成员国15日签署号称全球经济规模最大的FTA。从协定文本中可看出RCEP完成了堪称一部跨时代的现代化、全面性与高品质的贸易协定。如果RCEP能获有效落实,不仅将促成亚太区域更深层的经贸整合与广泛合作,也将改写区域内的贸易与投资规则,对于RCEP以外的国家与跨国企业恐将造成深远的影响。
首先,从自由化的目标来看,2012年东协一份RCEP自由化评估报告建议,东协领袖应以高品质的自由化为目标,将RCEP撤销关税的比率订定在90%左右。在15日公布的RCEP文本中,可看到各国降税目标均超越过往的「东协加一」FTA,其中在已有FTA的成员间,在RCEP下降税比率达到92%;而首次互相开放市场的中、日将互相撤销86%的产品关税,日、韩间也将互撤81%至83%的产品关税,可谓已回应RCEP追求高品质自由化的谈判初心。
在服务业与投资方面,RCEP更将首开「东协加一」FTA以来,以「负面表列」开放服务业与投资的先例,并将针对金融、电信、专业服务等开放数十个次领域的外资持股限制或营业项目限制等,对于中、日、韩、新加坡等服务业进入其他RCEP国家市场,将提供重大商机。另外,RCEP亦首次规范各国对RCEP区域自然人移动的政策与措施应透明化,预计未来将改善企业与人才之自由移动,更加深化区域合作。
此外,RCEP也改变东协国家过去签署FTA中,对于卫生检验检疫措施(SPS)、关务与贸易便捷化程序、智慧财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消极之规定,以及要求政府采购透明化及建立跨国之政府采购案件与商情专区等。
近年贸易保护主义高张,尤其今年以来新冠疫情重创东协各国经济,今年除越南仍能维持正成长外,其余东协国家均遭遇多年来罕见的经济衰退,也因此一改保守作风,在RCEP中不论是协定设定的自由化目标,或是涵盖的合作内容,都超越「东协加一」FTA与各国在WTO下的承诺,希望能藉RCEP及加强与中、日、韩的合作,振兴贸易与吸引投资。在此企图下,RCEP设定的生效条件为6个东协国家与3个FTA伙伴国完成批准时即可生效,预期应能在2021年内顺利上路实施。
从15日的签署仪式可见RCEP成员对于未来经济前景的期待,尤其中、日、韩三国将首次开启东北亚整合,捐弃政治成见与外交纷扰,携手与东协国家共创疫情后与「后川普时代」的亚太经贸新局,对我国与其他区域外的国家将影响至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