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卖屋诈财「A股东8千万」!徐乃麟怒告妨害名誉…2造谣者下场曝
大龙虾公司合伙人蔡姓建商、曹姓女子2019年5月向周刊爆料称,艺人徐乃麟去年5月「假卖屋真诈财」,骗他们逾8000万元;徐为捍卫清白,开记者会澄清,怎料蔡男、曹女闯入大闹,让他认为名誉受损,决定提告2人妨害名誉。对此,北检调查后,今(15日)认定,蔡男、曹女明知只是借名登记,却诬指是卖屋诈财,依加重诽谤罪嫌起诉2人。
检方调查,大龙虾公司陈姓负责人与徐乃麟熟识,2014年经曹女告知公司有机会于大陆发展开公司,为了大量资金,便决定向徐乃麟购买其内湖区的豪宅,总价近7000万元,以此向银行增贷,惟陈男信用问题,后来商议后,由蔡男名义购屋,曹女协办过户及贷款事项,而真正购买人则是陈男。
2015年4月陈男汇了200万订金给徐乃麟,双方签订买卖契约书,由蔡男申请贷款,并支付尾款约5500万元,办理过户事宜后,再向银行办理增贷1000多万元,另外蔡男与徐乃麟还向友人借款,以豪宅担保办理二胎借款约1500万元,让曹女顺利于大陆担任大龙虾子公司中弘公司负责人。
孰料,到了2016年,陈男因财务困难,迟迟未支付购屋款、银行房贷利息,经银行向申办贷款的蔡男催讨后,徐乃麟得知豪宅将被法拍,双方提议解除买卖契约,该豪宅于2016年4月完成过户返还给徐乃麟,后续由徐乃麟支付房贷;然而,蔡男、曹女却在2019年5月向周刊媒体爆料称「徐乃麟假卖屋真诈财、A股东8000万元」;两人另提告徐乃麟诈欺、侵占、诽谤等罪,认为房子未点交,还被拿去设定抵押,徐乃麟更在群组称曹女「妳这个女人吃干抹净」、「妳心肠有多坏多险恶」等语,案经士检调查后,认全案属借贷担保纠纷,徐批评让人不悦但都有根据,处分不起诉。
当时,徐乃麟曾多次召开记者会,除了秀出蔡男过去「有财务状况,欠房屋尾款1000多万元」等手写书,驳斥周刊指控,强调相关抵押设定双方都经双方同意;徐也提到整个买屋和投资过程都由曹女主导,当初他为在大陆投资大龙虾公司,而曹女因在上海体育总局搞不成,所以向他借4000万元,双方协议后,他出借1000万元给大龙虾公司。
▲曹女闯入记者会。(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徐乃麟指出,「陈男倾家荡产,我当然也会害怕,曹女是建设公司老板,我要她签本票,以4个月无息贷款借出,曹也签下本票1000万元,过了6个月他只给我190多万人民币给我,经过汇兑不到950万元,我也没有讲任何话,我没有去要汇差。」然而,蔡男、曹女却在记者会过程中闯入大闹、多次向媒体控诉,让徐乃麟相当无奈,决定提起妨害名誉告诉。
对此,检方调查买卖过程、传唤相关证人后,认定蔡男、曹女爆料事实不符,明知只是借名登记,却诬指是徐卖屋诈财,利用徐的艺人身分来夸大控诉,足以毁损、影响徐的外在形象、社会评价,并发现蔡男曾在士检另案承认过此事,因此依加重诽谤罪起诉2人。